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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 法·权益观察

江苏省宝应县检察院强化职能加强涉家暴妇女权益保护工作

多部门协作 激活反家暴工作联动机制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景韵润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全国妇联印发《关于建立共同推进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要求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强化合作,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惩治打击。

    2021年11月,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该县妇联共同开展“消除对妇女家暴维护妇女权益”专项行动,先后走访调研12家行政单位(部门),查阅2019年至2021年间相关案(事)件资料1000余份,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以反家暴为切入点,通过检察履职加强涉家暴妇女权益保护工作。

    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2020年6月24日,江苏省宝应县金某某亲属向宝应县妇联反映,称金某某(智力残疾四级)被丈夫郝某某殴打致伤。医疗机构就诊证明显示,金某某受暴力后全身多处瘀斑、肿胀,诊断病情为“多发性击打伤”。

    经宝应县检察院了解,接诊医院发现金某某遭受暴力殴打而未报警,进一步审查发现,县域内多数医疗机构均不知悉对此类情形负有强制报告义务,宝应县卫健委负有监管职责却未采取有效监管措施,侵害了妇女合法权益。2022年2月24日,宝应县检察院决定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检察机关可以综合运用惩治犯罪、公益诉讼、民事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手段参与受家暴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江苏省宝应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葛玲表示。

    多部门协作,破解“碎片化”工作瓶颈

    2022年3月1日,宝应县检察院向县卫健委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县卫健委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强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

    县卫健委对强制报告执行不力情况予以通报并约谈相关人员,同时开展类案研判,出台《医疗机构实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和妇女遭受家暴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流程》,并对全县医护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协同宝应县检察院、妇联、公安、民政等部门,召开落实“强制报告”机制圆桌会议,搭建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进度通报、结果汇总的工作平台,覆盖全县19家公立医疗机构、13家民营医疗机构及责任单位。

    同时,为促进多部门协作联动,破解“碎片化”工作瓶颈,宝应县检察院联合县监察委员会、法院、公安、卫健委、妇联等部门出台《关于在消除对妇女家暴维护妇女权益工作中加强协作的实施意见》,形成可操作、可评估的线索预警、应急处置、及时干预、综合调解、跟踪回访等多元治理机制。

    加强社会救助,构建系统化救助帮扶机制

    “金某某的母亲告诉我,她十分担心自己百年后,女儿无人照顾。”葛玲告诉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推动医疗机构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只是解救困境中弱势妇女的第一步,帮助她们更有尊严地活下去却是更重要的一步。

    为此,宝应县检察院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多次赴金某某居住地实地走访,依法为她发放司法救助金3000元,并协调民政部门发放148元/月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积极帮助争取纳入建档立卡人群,建议县残联对其重新评定残疾等级,帮助提高补助标准。

    为了使救助帮扶更加及时、全面,宝应县检察院推动县委政法委等11个单位联合会签《关于建立完善检察环节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办法》,加强部门联动,统筹救助资源,提高综合救助帮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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