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富东燕 发自北京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19个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主攻方向、主要任务和支持政策。
《指导意见》指出,要以巩固拓展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实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着力扶持壮大县域特色产业,着力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创业,着力提升安置区配套设施,着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着力健全社区治理体系,解决好搬迁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快实现人口市民化、就业多元化、产业特色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转变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指导意见》明确,要分类引导大型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推动安置区与所在城镇一体化建设发展,推进产业园区安置区产城融合发展,促进农村安置区城乡融合发展。要加快搬迁人口市民化进程,推进有序落户城镇,提高融入城镇能力,强化合法权益保障。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全面促进多元化就业,大力支持多业态创业,全方位提升就业技能。要全面提升安置区生产生活便利性,推动县城基础设施延伸覆盖,支持配套设施提档升级。要建设治理现代化的安置社区,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创新社区治理模式。要帮助搬迁群众解决生活融入方面存在的困难,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志愿服务组织等关爱搬迁群众行动。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强化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