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德勇
吴兰婚后第三年,丈夫就在一次工地事故中不幸去世。担心再婚后的丈夫对儿子不好,吴兰坚持一个人将儿子鲁平抚养长大。她个性要强,又勤劳肯吃苦,带着儿子从农村来到城市,起早贪黑,从小工做起,恨不得一个人当成两个人用。经过吴兰的努力,不仅供鲁平读完研究生,还帮他攒下了婚房首付。
儿子结婚那天,吴兰又感动又欣慰,觉得自己这一辈子的苦终于熬到了头,可以享享清福了。谁知,婚后不久,儿子就借口妻子想过二人世界,以两人的婚姻为威胁,让吴兰搬回农村居住。为了儿子夫妻和睦,吴兰只能含泪答应。面对农村年久失修的老宅,吴兰悲从中来,她想不明白,儿子这样做对吗?
案例评析
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在上面的案例中,鲁平让老母亲搬到农村年久失修的老房子中居住,这种行为既不合情理也不合法,应当被谴责。
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吴兰可以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家庭成员之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吴兰独自一人将儿子抚养长大,两人之间本该有深厚的母子亲情,但鲁平却忘记了母亲的养育之恩,做出不仅违背道德,而且违背法律的事情。
每个人都会变老,善待老人不仅仅是为了回报亲情,也是为了在自己变老的那一天能得到更好的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