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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残疾女子怎么背上50万银行债务?

江苏昆山:检察监督揭开“冤枉债”之谜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茹希佳

    ■ 卢志坚 唐慧玲

    “我母亲智力有残疾,不可能一个人去银行办卡,更不可能花掉别人的转账款,这不现实。”面对法院白纸黑字的判决书,王欣百思不得其解:智力残疾的母亲怎么就莫名其妙背上了50万元的债务?

    经过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的监督,2022年12月,赵娟、王欣母女终于卸下背了8年的50万元“冤枉债”。2023年1月18日,王欣将一面写着“执法如山扶正义 办案廉明为人民”的锦旗送到了检察官手中。

    无端牵涉纠纷,生活陷入困境

    2016年,一对名叫吴远、林红的夫妇将王欣母亲赵娟告上法庭,要求她偿还转账款50万元。原来,两年前吴远夫妇因生意周转需要,通过中介孙强向一个叫周洋的人借了50万元。第二年生意周转过来的吴远夫妇与周洋协商还款事宜,周洋与孙强商量后告诉他们把还款转账到赵娟账户。就这样,赵娟这个名字出现在了这起借贷纠纷中,并成了直接被告,名下唯一一套老房被法院查封。

    2020年11月,王欣向昆山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根据吴远夫妇提供的证据情况,法院审理认为赵娟收到二人转账并无合法依据,应当予以返还;而赵娟、王欣母女由于多次搬迁住址,根本没收到法院寄出的诉讼文书,缺席了庭审,法院也无从知晓赵娟现状。

    王欣向检察官反映,赵娟所有的卡都是王欣保管,涉案的这张银行卡却不在保管范围。隐隐约约,她有了一个怀疑对象孙强,这个人是她前夫的父亲,也是借贷纠纷案的中介。

    根据王欣的线索,检察官前往银行查证,从银行身份认证照片中可以看出,赵娟在进行认证时身后确实站着一名男性。赵娟也模糊记得孙强曾带她去过银行。同时,银行提供的交易明细显示,涉案50万元到账次日即由一名叫“孙强”的人现金支取了40万元,该卡使用期间与之大量交易的账户户主名也均为“孙强”。

    经过审问,孙强承认是自己建议周洋将吴远夫妇的还款再次借贷给别人以获取更多收益,他本人因官司缠身担心使用自己的卡有风险,经周洋同意后才用了赵娟的卡作为还款账户。

    多方走访核实,传递检察温度

    检察官为扣紧证据链条进行了大量走访工作。“赵娟是我们村的,她不识字,智力也比较迟缓。”赵娟邻居的证词反映她智力发育不正常,只能从事简单的日常自理活动。赵娟曾在2002年被鉴定为智力残疾三级,申请过残疾证,但该证已经过期。检察官马上前往昆山市残联,确认了赵娟所持残疾证的真实性。

    检察官还了解到这对母女生活非常困难,为治疗赵娟丈夫的病,两人欠下大量外债,赵娟每月只有几百块的退休金,王欣离异后靠着在亲戚店里打零工独自抚养女儿,目前祖孙三人借住在亲戚家。昆山市检察院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以解燃眉之急。

    年前依法改判,迎来生活转机

    调查进行到这里,检察官基本判定赵娟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需要有专业认定作为法律证据。

    检察官帮助赵娟母女联系了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免费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中心也一并免除了赵娟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费用。

    同时,昆山市检察院依法对王欣的申请支持起诉,2021年3月,司法鉴定意见认定赵娟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021年4月15日,昆山市法院判决赵娟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指定王欣为赵娟的监护人。

    至此,本案的证据链条终于完整,赵娟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办卡、取现、转账他人等行为的法律含义及其后果,而孙强未征得其监护人同意便带赵娟办理银行卡,后私自占有、使用该卡,这一点也有他本人证词和银行卡交易记录证实。

    鉴于此,昆山市检察院依法向苏州市检察院提请抗诉。2022年12月20日,案件被依法撤销原民事判决。

    (文中人物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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