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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情况公布

已追责问责近两千九百人


    据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记者 高敬) 20日,6省份和2家央企公开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至此,第二轮前五批督察的26个省份和6家央企已公开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累计追责问责2879人。

    据了解,2020年5月至2022年6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六批完成对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反馈,同步移交158个责任追究问题。

    根据当天的通报,吉林省对118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涉及长春市绿园区违法填埋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辽源市对“两高”项目违法问题监管不力等。

    广东省对7个党组织、44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涉及中山市水污染防治失职失责问题,清远市垃圾处理失职失责问题等。

    黑龙江省对355名责任人追责问责,涉及中国龙江森工集团沾河公司保护森林不力致小兴安岭林地大面积被毁,绥化市黑土地保护不到位、违法占用黑土耕地问题等。

    贵州省共对42个党组织、责任单位,142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涉及毕节市大量生活污水长期直排、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六盘水市盲目布局焦化项目等。

    陕西省对16个责任单位、101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涉及咸阳市推动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不力、渭南市潼关县双桥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等。

    宁夏回族自治区对3个责任单位、68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涉及中卫市中宁县北部山区非法采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吴忠市盐池县工业园无序发展等。

    目前,第二轮第六批督察的河北、江苏、内蒙古、西藏、新疆等5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正在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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