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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 文化周刊·小荷

做一个诚实的孩子


    二年级暑假里发生的这件事,注定已经成为我挥之不去的记忆……

    ■ 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六(4)班 陈雅涵

    从我小时候起,父母、老师就教育我要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上幼儿园时的我对这一点可以说是似懂非懂,直到上学后,发生在二年级暑假里的那件事,才让我真正领悟了诚实的含义。

    那一天下午,太阳炙烤着大地,天气无比炎热,刚下课外班正走在回家路上的我被烤得都要“流油”了,我情不自禁地就走向了街口的那家冰激凌店。透过玻璃窗看着冰柜里面外包装五颜六色、形状各异的冰激凌,我馋得都要流下口水来了。我手往兜里一摸,拿出了早上妈妈给我的零花钱:“呀,正好有五块钱。”我一阵窃喜,紧走两步进了店,对叔叔说明自己要买一个标价三元钱的草莓味冰激凌。正在忙碌的叔叔听到后一边把冰激凌递到我面前,冲着我笑了一下,说了一声“三块钱”,我把从兜里拿出的五块钱递给了叔叔,便站在边上等叔叔找钱。只见他低着头、弯着腰,从抽屉里拿出钱递给我:“小朋友,来,找你的钱。”然后马上转身又继续忙去了。我接过钱,仔细一查看,发现竟然是三块钱!不是应该找我两块钱吗?肯定是叔叔忙晕搞错了。要不我把多找的一块钱退给他吧。我本来想还给叔叔,但话到嘴边又说不出来。转念一想,这钱是叔叔自己找给我的,我也正巧想再买一根铅笔,为什么不占为己有呢?就这样,我一边在心里犹豫不决着,一边走出了这家店。

    回家的路上,我手里握着这笔“意外之财”,心情很复杂。感觉并不是那么开心,似乎握着的这笔“意外之财”像是偷来的一样,甚至倍感烫手,握也握不住。连吃在嘴里的冰激凌也没有了往常的美味了,心里也沉甸甸的,像心头被压了一块大石头,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站住脚,任由冰激凌融化成甜水滴落在我右手手心里、手腕上,此时,我的耳边响起了老师教导我们的话:“别人的东西你就算拿了,它也不属于你,始终是别人的。”对呀,这钱是别人的,我就算拿了,它也本不应该属于我啊!我这样做是不对的。

    我转过身去,毫不犹豫地向冰激凌店跑去,果断地把多找的一块钱郑重地摆放在了收银台上:“叔叔,这是刚才您多找的一元钱,还给您。”说也奇怪,喘着粗气略显狼狈的我心里却是高兴无比的,也顾不得已经完全融化的冰激凌粘在皮肤上那种黏腻的感觉了,冲着叔叔甜甜地笑着,叔叔也看着我笑了,嘴里连连说着:“谢谢,谢谢。”

    童年是美好的,是五彩斑斓的。二年级暑假里发生的这件事,注定已经成为我挥之不去的记忆。它不仅让我懂得了诚实的含义,而且它势必会在我的成长之路上时时鞭策着我,永远做一个诚实的人。

    指导老师: 赵爽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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