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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 要闻综合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最新佩戴口罩指引

7种情形可不戴口罩


    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重要措施。针对哪些情形或场景应佩戴口罩、建议佩戴口罩或可不佩戴口罩,12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印发《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为公众科学佩戴口罩作出权威指引。

    应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

    1.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期间。

    2.出现发热、咽痛、咳嗽、流涕、肌肉酸痛、乏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期间。

    3.生活、工作或学习的社区、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时。

    4.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陪诊、陪护、探视时。

    5.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6.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及托幼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工作期间。

    建议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

    1.乘坐飞机、火车、长途车、轮船、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2.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场所时。

    3.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时。

    4.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且没有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

    可不佩戴口罩的常见情形或场景

    1.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

    2.人员相对固定的室内工作场所和会议室等。

    3.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但有明确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

    4.对于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的特定人员,如庆典活动演职人员、仪仗队队员等,在参加大型活动时。

    5.进行运动的人员,佩戴口罩可能导致呼吸困难时。

    6.3岁及以下婴幼儿。

    7.学校师生在校期间。

    来源:国家疾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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