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了更加现实的路径和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首次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近年来上海正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首提地”迈向“最佳实践地”。上海市妇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群众,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在城市建设和社会治理中,走出了探索之路、创新之路。
在源头参与中广泛征询意见和建议 权益保障更加充分
2023年1月1日,《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后首部妇女权益保障地方法规,也是上海首次以条例形式确立的妇女权益保障立法成果,更是市妇联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积极探索。
首批全国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上海市古北市民中心负责人兴奋地表示,通过该联系点共梳理上报《条例》意见建议82条,其中6条被采纳。需要强调的是,该联系点还是上海首个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妇联基层信息采集点。将性别平等咨询评估设在立法联系点,在最前线对立法信息进行采集,不仅可以及时进行性别平等审查,还可以第一时间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保障妇女权益的意志传递给老百姓,源头维权的触角更加灵敏。
这是上海市妇联参与《条例》编制中的一个小小缩影。
为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充分发挥妇联桥梁纽带作用,早在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立法征询意见阶段,上海市妇联就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题调研座谈。在全过程参与《条例》制定中,更加注重动员妇女群众参与到立法中来,让妇女享有的各项权益更加充分、更可持续、更有保障。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保障妇女拥有最充分的建言权。先后组织3轮意见征询,召集23场座谈会,向近60个委办局和基层妇联征询意见建议,经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后将妇女群众迫切需要、社会广泛关注的上海成功经验等转化为法律条款,形成了《条例》草案初稿提交市人大审议。组织了28场分领域、分群体、分专题会议。针对妇女人身和人格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六大权益分领域调研;召集法律工作者、社会学专家、女企业家代表、女性社会组织代表、市妇联历届老领导、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妇联界别委员等分群体调研;开展生育支持、健康保险、就业歧视、疫苗接种等热点和重点分专题调研。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1161条,形成7篇专题调研报告,5篇书面修改意见,4篇完整修改建议稿,为完善条文细则提供决策依据。
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代表妇女群众争取最直接的权益。市妇联主动参与立法起草工作,积极与上海各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力争更多创设性、可操行性条款进入《条例》。针对为适龄未成年女性接种HPV疫苗进行深入专业论证,得到财政、卫健部门大力支持,将加快研究制定相关落实政策;针对妇女健康保障需求加强女性健康商业保险开发、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等得到市医保局积极回应,将分娩镇痛和适宜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针对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得到市司法局及时回应,已全面纳入本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针对女职工劳动保障、反对就业歧视,得到市人社局全面支持,纳入劳动监察范围并对违法行为开展约谈。此外,公安、检察院、法院、民政等部门在家暴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公益诉讼、帮扶救助等条款上也给予积极支持。
积极回应现实和发展需求,凸显保障妇女权益“人民至上”的核心要义。以城市发展前瞻视角,将“以人民至上”的理念贯穿始终,推动落实到具体条款。《条例》明确了促进性别平等、消除性别歧视的总原则,提出建立健全性别统计调查制度、定期发布社会性别统计报告,建立健全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制度。《条例》主动回应城市发展中妇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在城市更新、推进五大新城等重点区域开发时,配备满足妇女需要的公共厕所和母婴室等公共设施;在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中,关注妇女权益的保护,还要加强妇女工作的数字化场景应用,推动妇女工作更高质量发展;在上海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中发挥女性的作用,强化女性人才的培养、引进、评价激励、成长发展、服务保障等措施。这些条款成为“让人人都有人生出彩机会、人人都能有序参与治理、人人都能享有品质生活、人人都能切实感受温度、人人都能拥有归属认同”又一制度示范。
此外,《条例》不仅在立法过程中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作为妇联履行职能的工作要求写入了法条(第八条),这也是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确定的“深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改革和建设,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主动回应。
《条例》颁布至今,闵行区法院先后发出上海首份夫妻财产申报令和首份情侣分手后人身安全保护令,浦东新区检察院制发首例恋爱同居遭家暴的刑事附带民事支持起诉意见书,普陀区法院对离婚劳动补偿案判决生效。新天地巨幅广告歧视女性行为被依法及时制止,台资企业在防范性骚扰安全保护措施等方面被有关部门依法监督约谈,遭遇不法侵害妇女30年后在沪鄂两地妇联及检察机关跨省市协作中得到了司法救助和多元帮扶……一个个案例,让法律有效发挥了震慑和惩治作用,让公平正义的城市发展道路传递出更多正能量。
在社会治理中有序参与决策和管理 妇女意志全面体现
宝山区吴淞街道一名“热心妈妈”志愿者张阿姨被问到参与小区治理有啥妙招时,她用上海话流利地说“阿拉热心妈妈就应该眼睛嘛尖一点,耳朵嘛长一点,嘴巴嘛甜一点,手脚嘛快一点,为阿拉社区的美好生活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这与妇联群团改革后通过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广泛深入参与社会治理的初衷完全契合。向妇女群众要智慧,帮妇女群众传心声,已成为基层妇女组织的重点任务,更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发挥广大妇女和妇女组织作用,深入融合参与社区治理。上海各级妇联不断整合执委力量普遍参与社区治理,2021年以来全市9.7万名执委组团下沉基层累计走访41.3万人次、办实事8.6万件。全面开展困难群体排查工作,发现困难及时帮扶,发现矛盾及时化解。近年来,婚姻家庭纠纷问题引发不少舆情,市妇联创新推出“重点家庭干预”机制。对长期受暴力妇女、困境儿童等家庭摸清底数,建立一户一档并动态更新,同时实行高危家庭分级预警和干预机制,对性侵、家暴等侵权隐患或违法线索,实行“马上报”制度。2023年由市妇联探索推动,通过项目先行,助推各区积极实践,历时近4年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实现“转正入编”,各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部纳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创新探索参与社会治理的维权格局更加巩固多元。
拓宽组织阵地建设,让妇女更方便找到“娘家”。广泛动员妇女群众参与社会治理,依托四级妇联阵地,通过妇女议事会、儿童议事会等形式,有序参与社区自治,并将治理过程中收集到的群众诉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群团桥梁纽带更加畅通。近年来,市妇联将组织建设向新领域、新业态、新阶层、新群体空间延伸,成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妇工委,在“1+18+N”产业集群特色园服务网络健全阵地建设,依托片区党建联盟创新妇联组织建设形态。建成各类妇女之家、“妇女微家”1.3万余家。形式各样的妇女之家,吸引和凝聚广大妇女群众,在阵地中开展法律咨询、心理疏导、亲子教育、身心健康、妇女议事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妇女群众寻找“娘家”的便捷性和感受度进一步提升。
畅通民主参与渠道,让妇女需求集中转化为研究成果和提案建议。牵头成立上海市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咨询委员会,在本地法规、政策制定、出台、修订、实施过程中开展性别平等评估审查,促进性别平等纳入决策主流。广视角、多学科、跨领域进行妇女儿童家庭领域研究,为妇联参与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提供理论支撑。通过人大书面建议、政协提案等形式,代表妇女群众建言献策。开展《妇女儿童权益的公益诉讼机制研究》,在招聘女职工、儿童权益保护中发挥作用;与公安协同推进告诫书运用,提交《关于完善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建议》提案建议;开展职场女职工“性骚扰”处置机制调研,提交《关于建立性骚扰处置机制建议》提案建议;开展“疫情防控与社会治理”调研,形成《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特殊群体关怀关爱机制调查研究》,为基层妇联帮助困难妇女提供工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