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存犯罪记录让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怎么办?谭法官,孩子才16岁,这么小就留下了犯罪记录,以后的人生可怎么办?”近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谭红艳回复道,根据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及免予刑事处罚的,司法机关均会将其犯罪记录依法封存,当事人在就业、就学、入伍时无需主动告知。必要时,司法机关应当为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不同于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往往是因为一时冲动而误入歧途,主观恶性并不大,经过教育和改造后,回归社会的可能性很大。对此,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用真情传递了法律的温暖,让失足未成年人也能有“向阳而生”的宝贵机会。
多方合力为残疾人就业赋能
近日发布的残疾人事业蓝皮书——《中国残疾人事业研究报告(2023)》指出,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改善残疾人就业结构、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残疾人就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目前,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已经形成。
帮助残疾人掌握谋生技能,实现稳定就业,让残疾人成为社会的参与者、建设者、贡献者,增强残疾人对社会的认同感至关重要。要进一步消除残疾人就业歧视,还需要有关部门合力加大针对残疾人就业的扶持力度,提升残疾人就业保障法治化水平,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
谨防“护眼灯”成“毁眼灯”
恰逢“六一”,浙江省宁波市民王女士想给孩子添置一款“护眼灯”,她在购物网站输入“学习台灯”“护眼灯”后傻眼了,数万个不同的产品,价格从几十元到上万元不等。有的说可防止蓝光,有的说可调节色温,有的号称可模拟自然光线,让她无从下手。眼科专家表示:防蓝光等“护眼灯”多是噱头。
面对不断出现的“小眼镜”现实问题,谨防“护眼灯”成“毁眼灯”,加大对“护眼灯”的监督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市场监督部门需要履行职责,对于没有科学依据的三无“护眼灯”产品,及时进行清理整顿,同时进一步规范“护眼灯”市场标准,让不法商家无路可走。
让“垃圾变废为宝”值得推广
如今,垃圾分类已经逐渐融入市民的日常生活。据介绍,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的一些社区还引进了第三方机构的智能回收设备,不仅为垃圾变废为宝提供了新渠道,还潜移默化地让市民养成了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培养垃圾分类投放的意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当中激励机制不可或缺。厦门市使用智能回收设备操作简单方便,由机器自动称重并计算出对应的收益,助推市民自觉主动进行垃圾分类,以此引导市民牢固树立垃圾分类的观念,可以说是一举多得,值得各地借鉴推广。
蔡冷玥 整理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