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版:热线 PDF版下载

栏目:热点指南

版面: 热线

当前涉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毒品类型多样化、更迭化;毒品伪装日常化、“零食化”;交易方式网络化、虚拟化;涉毒人员年轻化、低龄化

提升识别意识,拉起毒品防范“警戒线”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张萌

    ■ 田婧 袁慧

    近年来,新型毒品犯罪案件所占比重上升,呈现出毒品伪装日常化、“零食化”,交易方式网络化、虚拟化,涉毒人员年轻化、低龄化衍生犯罪频发化、高危化等特点。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召开“涉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解读当前涉新型毒品犯罪案件相关特点,并发布典型案例,助力群众提升识别、防范、拒绝毒品尤其是新型毒品的意识,织密“百毒不侵”的禁毒防护网。

    “烟酒糖茶”成新型毒品“致命”伪装

    相较于传统毒品,新型毒品具有种类繁多、更新迅速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新型毒品犯罪问题的顽固性和复杂性:对于吸毒人员来说,新型毒品的选择范围更广、毒瘾戒断更难;对于全社会来说,新型毒品的蔓延速度更快、治理难度更大。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汪琦介绍,“近五年,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审理涉新型毒品犯罪案件所占比重呈现上升态势,由2018年的68.8%上升为2022年的80%。”

    新型毒品常伪装成生活中常见的零食、饮料等,外观包装具有极强的迷惑性和隐蔽性,“花式”伪装会导致大家警惕性下降,犯罪分子借机达到逃避打击和诱导他人吸食的不法目的。“烟酒糖茶”日趋成为新型毒品的“致命”伪装,比如将合成大麻素溶于电子烟油后吸食的“上头电子烟”、可以导致暂时性记忆丧失的新型液态毒品“神仙水”、被包装成童年零食却含有多种违禁成分的“跳跳糖”、对人体中枢神经具有强烈刺激作用的“阿拉伯茶”。

    另外,交易方式网络化、虚拟化。随着信息网络技术高速发展和快递物流新业态的不断涌现,毒品交易模式也发生巨大改变。在近年来的新型毒品犯罪案件中,毒品交易双方借助“社交媒体+移动支付+即时寄递”可以实现交易全过程不见面、无接触,交易双方仅知晓对手的“微信号”“微博名”等昵称和代号,而对真实身份信息,甚至姓名、性别一无所知。这种“人”“钱”“货”三方分离的交易方式,呈现出毒意联络、毒资支付、毒品交付全过程的网络化、虚拟化特征。

    王女士是一名网络主播,经常熬夜修图、赶方案,工作压力很大。2019年初,王女士在国外出差时接触到了“叶子烟”,“叶子烟”是将毒品和普通烟丝混合制作而成的卷烟,容易让人成瘾。她觉得抽烟可以缓解工作上的压力,因此沉迷其中。后来王女士通过微信联系刘某,陆陆续续向刘某购买“叶子烟”。刘某本身也是一名“瘾君子”,他为了赚更多钱吸食“叶子烟”,干起了以贩养吸的营生。

    2021年9月的一天,王女士在创作中遇到瓶颈,于是想抽“叶子烟”激发灵感,她刚收取到刘某快递来的包裹就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公安机关在刘某的住处将刘某抓获,从起获的烟丝中检出合成大麻素类物质。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岩表示,新型毒品常以各种形式伪装,迷惑性强。本案中,王女士为纾解压力、激发灵感,通过快递向刘某购买“叶子烟”,而刘某明知所谓“叶子烟”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最终,法院结合刘某所具有的两次贩卖毒品的前科劣迹、认罪认罚的情节,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追缴其违法所得并予以没

    涉毒人员呈现年轻化、低龄化

    新型毒品相较于传统毒品而言,制取较易、价格略低,在全世界范围内广泛蔓延,对其社会危害性应予以高度警惕。今年2月召开的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加大对新型毒品犯罪以及侵害青少年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

    据汪琦介绍,新型毒品犯罪案件的涉案人员年龄呈现年轻化特点,近五年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新型毒品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平均年龄比传统毒品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平均年龄低约13.5岁。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新型毒品相较于传统毒品,价格较低、伪装也更有迷惑性,年轻人社会阅历相对较少,分辨甄别能力较弱,更容易误入新型毒品的陷阱;另一方面,部分年轻人出于追求新潮、刺激或者好奇心,在朋友、同学的怂恿、鼓动之下,更愿意“尝鲜”,又“好面子”“讲义气”,容易误认为新型毒品“不会成瘾”,殊不知新型毒品一旦沾染就难以戒断,对年轻人的身心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基于未成年人的群体性特征,张岩表示,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对保护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遏制和减少新吸毒人员滋生,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未成年人毒品预防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从小认清毒品危害,自觉抵制毒品。依法严厉惩治引诱、纵容未成年人从事吸贩毒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

    一直以来,司法机关对于引诱、纵容未成年人实施涉毒犯罪案件坚持从严惩治的立场,始终坚持从严打击的总基调。此外,一些涉毒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打击,雇佣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进行毒品犯罪活动,成为影响我国禁毒工作的突出问题。对于利用、教唆未成年人等特定人员进行毒品犯罪活动的组织、策划、指挥和教唆者,要依法严厉打击,对于被利用、被诱骗参与毒品犯罪的特定人员,可以从宽处理。

    全社会共同努力织密禁毒防护网

    毒品犯罪是涉及公共安全的重要问题,不仅侵害人的身体健康、腐蚀人的精神意志,还消耗社会财富、毒化社会风气。

    这些年,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在审判中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

    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处。突出重点予以从严判处,对于侵害青少年毒品犯罪,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人身危险性大、主观恶性深的犯罪分子,以及因吸毒衍生的危害公共安全、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涉毒洗钱、窝藏毒资等下游犯罪,坚决依法从严判处。

    坚持“零差错”标准,提升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审判质效。对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实务中的老问题、新情况开展深入调研,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依托审判数据和典型案例,以研究成果反哺审判思维和裁判能力,推进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审判专业化建设。

    畅通“零距离”渠道,深度参与禁毒综治。将线上和线下两种宣传路径相结合,创新宣传方式。走进社区、学校,对易受到新型毒品危害的重点人群进行经常性的识毒、防毒普法宣传,走进酒吧、KTV,对易滋生新型毒品问题的重点场所进行有针对性的拒毒、禁毒普法宣传,将法治宣传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提升宣传效果。

    预防和打击涉毒品犯罪,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法官冀敏建议:增强工作合力,持续优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分类处置和有序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行刑衔接,健全司法机关与卫健、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力强化行业监管。

    推动物流寄递安全制度落实。针对涉毒犯罪案件暴露出的寄递毒品高发问题,建议物流体系进一步强化寄递安全监管,寄递企业和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等寄递安全制度。

    养成良好习惯,提高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家庭和学校要发挥教育规范效能,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

    每个人都应当做自己远离毒品的第一责任人,青少年要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时刻保持明辨是非的理性认识,提高防毒意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0
© 2021 中国妇女报
ICP备:京ICP备05037313号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