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姚建 发自青岛 2022年6月,山东省港口集团创新发布《关于关心关爱女职工、构建和谐家庭的十条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十条意见》),彰显了国企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中的社会担当。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近日从该集团女职委获悉,《十条意见》实施一年来,已经有500余名女职工享受到生育假延长和生育津贴,300余名男职工享受到延长生育假和护理假。
山东省港口集团总部位于山东青岛,全港现有员工约6万名,其中女职工9000余名。集团公司大力实施“政治领航、岗位建功、情暖巾帼、文化聚心”四大工程,全力建设“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形成独具特色的“山港情·幸福家”家企文化品牌,团结引领广大女职工匠心筑梦、砥砺前行,在建设世界一流海洋港口的征程中贡献巾帼力量。
集团积极响应国家促进生育政策,在全省企业中率先增加30天产假,创新性打破山东省生育假期时长;为回到工作岗位且仍处于哺乳假期内的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100~500元生育津贴,500余名女职工享受到生育假延长和生育津贴,300余名男职工享受到延长生育假和护理假。
同时,集团增设了育儿假,明确在子女满6周岁前,儿童父母每人每年可享受12天育儿假,极大解决女职工家庭的难点痛点问题。
此外,集团还将女职工“两癌”筛查提档升级,实现已婚女职工“两癌”筛查专项健康体检全覆盖,为女职工身体健康构筑更坚实的屏障。
集团关切女工所困所需,建立生活困难女职工家庭档案,配备“一对一”联络员,中秋、春节等节日期间层层开展走访慰问,设立员工关爱基金,惠及正式工、劳务派遣工、退休职工及职工家属,累计为225名困难女职工发放救助金100万余元。在各港区推广配建36个“工会妈妈小屋”,为孕产哺乳期女职工和社会母婴群体提供暖心服务。
集团还积极挖掘培育女职工中的劳模典型、工匠典型,成立由先进女职工为代表的“山港巾帼宣讲团”,线上线下齐发力,基层班组同步走,深入开展“山港劳模进班组”宣传宣讲活动,让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可视可感、入脑入心、见行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