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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发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平台应优先处理涉未成年人网络暴力信息举报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高越 发自北京 近日,记者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获悉,为切实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力度,营造良好网络生态,国家网信办发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6日。

    《征求意见稿》所称网络暴力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对个人集中发布的,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以及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道德绑架、贬低歧视、恶意揣测等违法和不良信息。《征求意见稿》从网络暴力信息监测预警、网络暴力信息处置、保护机制等方面对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做出规定,要求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机制,健全账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监测预警、举报救助、网络暴力信息处置等制度。

    《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完善网络暴力防护功能,提供一键关闭陌生人私信、评论、转发和消息提醒等设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优先处理涉未成年人网络暴力信息举报。发现未成年人用户存在遭受网络暴力风险的,应当立即处置违法违规信息,提供保护救助服务,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等。

    《征求意见稿》明确,网信部门依法对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征求意见稿》对网络用户也作出了相应规定。网络用户违反本规定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提醒、限制账号功能、关闭注销账号等处置措施;对首发、多发、组织、煽动发布网络暴力信息的,采取列入黑名单、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对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恶意营销、违规营利等行为的,除前款规定外,应当依法依约采取清除新增粉丝、暂停营利权限等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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