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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扎兰屯市妇联与监狱共同关爱服务服刑罪犯未成年子女

“爱心妈妈团”用爱呵护“阳光青苗”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永钦

    “儿子,孙女小何(化名)最近情绪特别不好,常常自己偷偷地哭,学校举行亲子运动会,没人能陪她参加,孩子太可怜了!儿子,你一定要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

    七月的一天,在内蒙古扎兰屯监狱服刑的罪犯何某收到了妈妈的来信,读着读着他便放声大哭起来。

    何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刑1年零6个月,女儿小何今年12岁,读小学四年级。1岁时父母离异,现与奶奶一起生活。何某表示,自己对不起女儿,希望通过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家陪伴女儿。

    前不久,扎兰屯市妇联和呼伦贝尔“爱心妈妈团”扎兰屯分团的“爱心妈妈”们,协同扎兰屯市监狱,将小何列为监狱“阳光青苗”帮扶对象,并前往其家中,对其进行关爱慰问。

    进入何某家中,房屋虽简陋却干净整洁。映入大家眼帘的是满墙的奖状。经“爱心妈妈团”前期耐心细致地沟通交流,小何与“爱心妈妈”们并无距离,她热情地与大家打着招呼。

    在交流中,民警为小何播放了爸爸在狱中提前录制的视频,让女儿了解爸爸当前的改造和生活情况,并将爸爸写给她的信交到孩子手中,让孩子感受到“隔空”的父爱。爸爸告诉她,只有照顾好自己,才是对爸爸和奶奶最大的宽慰。小何也为爸爸录制了视频:“爸爸,你要好好改造、早日回来!”

    “爱心妈妈团”对小何进行了心理疏导和亲情关怀,在家中为小何同学点亮“微心愿”,赠送了她喜欢的书包及《宝葫芦的秘密》《四大名著》《百科全书》等书籍,还把爸爸亲手制作的笔袋转交给小何。

    按照“1+1+1”工作机制,“爱心妈妈团”与监狱共同确定了帮扶计划,为小何精心选派了一位“爱心妈妈”,监狱确定一名民警志愿者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从生活、心理、功课上帮助小何,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2023年以来,内蒙古扎兰屯市妇联坚持以爱穿线,以爱扩面,与扎兰屯监狱建立起“1+1+1”志愿服务机制,关爱服务服刑罪犯未成年子女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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