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卫健委牵头组织制定了《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9月16日前向市卫健委反馈意见。办法拟规定,医师接诊前须进行实名认证,确保由本人提供诊疗服务。其他人员、人工智能软件等不得冒用、替代医师本人提供诊疗服务。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要加强药品管理,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药品。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许多人开始选择在线上问诊看病,互联网医疗规模逐渐扩大。与此同时,线上看病服务在给患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先药后方、AI开处方等乱象,既是对患者的不负责任,更严重的则可能耽误病情。避免这一乱象,首先要确保线上问诊等是由医生本人操作,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和平台更准确地核实用户身份,共同维护互联网医疗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