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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家事纵横

版面: 家庭周刊

各地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


    杭州  

    2022年11月,《杭州市医疗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杭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9.5%(含生育保险0.6%),以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杭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费率按照相同标准执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杭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人员,自2022年7月1日起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九江  

    2020年初,《九江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印发,自2020年1月1日起,九江市职工和其他参保人员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按照《细则》,九江市区域内有意愿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天津  

    2022年,天津研究起草了《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及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新修订的《规定》共41条,在参保缴费和待遇支付方面,与老政策相比,做了一些调整: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参保后即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不再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为基础条件;明确女职工在享受98天生育津贴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延长生育支付天数;明确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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