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田梦迪
“我们党始终坚持把实现妇女解放和发展、实现男女平等写在自己奋斗的旗帜上,始终把广大妇女作为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始终把妇女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把包括广大女职工在内的妇女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擘画。自中国工会十七大以来,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下简称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关于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工会女职工组织优势,在思想政治引领、提素建功、权益维护、关爱服务、组织建设等方面主动发力、积极作为,团结带领广大女职工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巾帼力量。
思想政治引领谱新篇
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全总女职工委员会第一时间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座谈会,倡导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充分发挥党的二十大代表中巾帼劳模、工匠和女职工以及工会女职工工作者贴近基层、贴近企业、贴近职工的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宣讲活动,并组织广大女职工积极参加“中国梦·劳动美——喜迎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据不完全统计,28个省(区、市)开展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共吸引1110.6万名女职工参与,有效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
集中开展百名巾帼劳模进校园宣讲活动。2023年3月,全总女职工委员会专门下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百名巾帼劳模进校园宣讲活动。3月7日,在第113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由全总女职工委员会、清华大学共同主办的“奋进新征程 巾帼绽芳华——巾帼劳模走进清华大学”活动举行。在热烈的掌声中,巾帼劳模代表款步登台,讲述她们在平凡岗位上创造的不平凡业绩。“没有平凡的岗位,只有平庸的态度”“我一直走下去,就是想证明我们中国人自己也能创造高端科技”“真正成就这一切的不是我,而是我们生逢的这个伟大时代”……娓娓道来中,一个个奋斗的故事展现着巾帼的力量,用实际行动诠释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真谛。3月30日,“巾帼劳模走进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活动”举行。在全总女职工委员会示范带动下,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积极举办巾帼劳模进高校、职业院校活动,进一步发挥巾帼劳模榜样示范作用,激励带动青年学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仅2023年3月,共举办巾帼劳模进校园宣讲活动896场,参与宣讲劳模900余名,现场参与观众53万余人,1432万人次在线收看宣讲活动直播。
此外,从2021年起,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倡导开展“玫瑰书香”全国女职工主题阅读活动,持续打造有特色、有影响、接地气、有人气的女职工阅读品牌。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加强资源统筹和阅读引领,在“玫瑰书香”女职工主题阅读大众化、常态化、品牌化方面下功夫,推动女职工阅读蔚然成风。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玫瑰书香”阅读活动共吸引724.3万名女职工参与。今年4月,全总女职工委员会举办“玫瑰书香”全国女职工主题阅读活动启动仪式,实施“玫瑰书香”“三个一百”行动,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倡导开展“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落实家庭教育相关工作,讲好家庭家教家风故事,彰显女职工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把思想政治引领融入日常、贯穿平常。
巾帼建功展风采
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全国五一巾帼标兵是中华全国总工会设立的授予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的荣誉,是全国总工会经中央批准予以保留的8个表彰项目之一。五年来,全国总工会逐步完善全国五一巾帼奖评选表彰工作,三次开展五一巾帼奖评选表彰工作,召开全国五一巾帼奖表彰大会,共表彰2200个(名)集体和个人。
为更好展示巾帼劳模工匠风采, 2022年9月和今年7月,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在两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上均设置巾帼工匠交流区,两次举办大国工匠巾帼工匠论坛,展示了巾帼劳模风采专题视频片《她们的征途》,并发布《巾帼劳模时代特征和成长规律研究报告》,激励广大女职工自立自强、创新创造。活动通过“展示+论坛+宣讲”的立体化模式,“展”“会”呼应、精彩纷呈,尤其是今年巾帼工匠风采展展区内容丰富、质量更优,共计展示由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选送的19位巾帼工匠的80余个创新创造成果,涵盖了航空航天、高端制造、信息技术、绿色低碳、非遗传承等多个领域。同时开展的巾帼工匠论坛大咖云集、气氛热烈,现场掌声不断,巾帼工匠们的主旨发言聚焦热点问题,分享真知灼见,碰撞思想、启迪智慧、发人深思,充分彰显广大女职工爱岗敬业、创新创造、精益求精的巾帼风采。
此外,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切实落实《全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五年规划(2021—2025年)》,积极组织女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广泛开展富有女职工特色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探索创新网上竞赛新形式,积极培育女职工创新工作室,组织开展技术革新、科技攻关。2022年,各级工会开展各类竞赛共吸引830万余名女职工参加,其中仅全总女职工委员会与中国国防邮电工会、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中国电信客户服务职业技能竞赛,就吸引全国多达2.4万余名客服人员参与。
同时,全总女职工委员会积极推动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开展女职工素质提升培训活动,2022年吸引758万余名女职工参加。注重加强女职工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2022年9月,全总女职工委员会首次举办全国女职工数字技能提升网络培训班,依托中国工人出版社“学习强会”平台以线上方式进行全程直播授课和互动交流,来自全国的500余名女职工工作干部、女劳模工匠和女职工代表参训;2023年8月,在清华大学举办巾帼劳模工匠数字技能培训班,组织全国50名巾帼劳模工匠代表参加学习培训。
权益维护勇担当
五年来,全总女职工委员会积极推动完善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源头参与有力有效。围绕女职工在平等就业、薪酬待遇、生育保护、职业发展等权益实现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利益诉求,先后开展专题调研,并通过提案、专报及参与国家有关政策文件制定等多渠道提出政策建议,推动和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修订,对加强女职工权益保障提出工会主张。2023年3月,全国总工会等6部门联合发布《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和《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从源头上形成对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规范指引。在全国总工会和各级工会的积极推动下,河北、山西等16个省(区)已颁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条例或办法,对女职工产假、“四期”保护、妇科疾病及乳腺疾病检查等作出细化规定。
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广大女职工和社会各方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2019—2023年,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上下联动,积极开展“情系女职工 法在你身边”女职工普法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共开展活动近2万场,职工和工会工作干部约7800万人次参与,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注女职工权益、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的良好社会氛围。
持续打造工作品牌,通过品牌效应带动维权工作提质增效是近年来全总女职工委员会推进维权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一方面,充分发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在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政策中的重要作用,彰显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的力度。将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纳入各级工会集体合同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另一方面,加强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建设,彰显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的温度。2021年,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单位联合印发《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推动用人单位加强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建设。2023年,参与世界母乳喂养周主题宣传直播活动,直播热度达415.1万人次。目前,各具特色的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分布在全国各地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商务楼宇,为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提供了安全、卫生、私密的休息哺乳场所。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是工会组织在贯彻落实新一周期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目标任务中担负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先后编制出版口袋书,配套制作宣传挂图、宣传片、动漫微课,编制性别平等及女职工权益保护知识题库,开展指导手册推广应用和建设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典型案例征集等工作,为各级工会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供帮助和指导。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在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全总女职工委员会联合人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督促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规定。针对要求女职工“怀孕排队”等侵犯女职工权益问题,和相关地方工会女职工组织及时协同推动侵权问题的解决处理。各级工会主动加强与地方人大和人社等政府部门联系配合,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协同开展监督检查,对侵害女职工权益的用人单位提出督促整改意见。
此外,在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面前,全总女职工委员会第一时间发出关于疫情期间协商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办公、灵活安排休假及工作时间等方面的工作建议;协调捐赠资金为参加湖北疫情防控的女医务人员购买和发放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按照全总要求,积极筹措物资,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保障、困难帮扶、心理疏导等工作,切实为防控一线女医务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关爱服务有成效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积极适应女职工的多样化差异化需求,从婚育、生育、养育、教育到工作生活,立足品牌化建设,突出示范带动作用,上下联动、同向发力,深入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聚焦托育托管、婚恋服务、身心健康、关爱儿童等内容,力求打造独具特色的女职工服务品牌,全方位关爱服务女职工,努力为广大女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帮助职工解决子女托管托育难题。自2018年开始,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坚持“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原则,开展全国工会爱心托管班推荐申报,启动了工会爱心托管服务工作,全国总工会累计投入2011万元,补助534个全国工会爱心托管班。2022年,全国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化顶层设计,加大支持保障,丰富方式载体,大力推动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展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推荐申报工作,召开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工作推进会,下拨7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的资金补助,省级工会进行不低于1:1的资金配套。一系列细致精准的配套举措,切实推动托管托育服务不断优化。
高度重视广大青年职工婚恋交友难的问题,并将婚恋交友服务作为精准关爱职工、提高职工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自2020年开始,全总女职工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以“会聚良缘”品牌活动为代表的全国工会职工交友联谊展示活动和示范活动。2022—2023年联合相关国家部委、大型企业举办4场“会聚良缘”职工交友联谊示范活动,1800余人参加活动,现场成功牵手近200对;指导各级工会持续深化“线上相识互动+线下相聚交流”交友模式,利用七夕等时间节点积极举办形式新颖、气氛活跃的线上线下联谊交友活动。“非常感谢全总女职工委员会能够组织本次活动,活动组织得非常周密,形式特别新颖,能够让我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与大家沟通了解,更好地有下一步的交往,为我们单身青年提供了脱单交友的好机会。”在今年“会聚良缘 为爱告白”520专场上,参加活动的青年男女们一致表达对工会组织关心帮助自己解决个人问题的感谢。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会聚良缘”工会职工交友联谊活动共吸引全国95万名单身职工参与,促成近2.7万对职工成功牵手。一系列职工交友联谊品牌活动,使青年职工们婚恋交友更加高效便捷、安全可靠,深受广大青年职工的欢迎,赢得社会广泛好评。
近年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和维权服务成为工会重点工作,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密切关注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系列关爱活动。2021年,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在10个省(市)组织开展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调研,形成《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调研报告》,在加强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提出意见建议。2021年,积极争取各方资源,推动全总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女职工“两癌”筛查工作的通知》,重点面向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等群体,开展公益性“两癌”筛查服务;与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共同发起设立“关爱女职工专项基金”,为10万余名困难企业女职工、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赠送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和“两癌”筛查服务。2022年,继续申请协调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困难企业女职工、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特殊疾病互助保障和“两癌”筛查工作;开展关爱外卖女骑手公益捐赠活动,为部分“饿了么”外卖女骑手送上关爱礼包。与北京市总工会、美团公司联合发起“关爱女骑手 明天‘会’更美”暖心包活动,向全国5000家以上美团外卖合作配送站点及党群服务中心、户外劳动者驿站提供女骑手暖心包。2023年,推动将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两癌”筛查纳入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全总女职工委员会高度关注女职工心理健康,推动各地通过建立心灵驿站、开展心理健康讲座、搭建心理健康网上平台、建设心理健康人才队伍等多样化举措,加强女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和人文关怀。
组织建设强基础
五年来,工会女职工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从源头上推动女职工组织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的意见》等全总文件;将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工作纳入模范职工之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以及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等各项评比内容;坚持推进工会组织建设与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同时筹备、同时组建、同时报批;以各级工会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工作为契机,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女职工组织建设,推动美团、京东、滴滴等头部平台企业同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最大限度把“两新”组织和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组织起来,不断扩大工会女职工组织覆盖面。
2022年,全国总工会召开全国工会系统女职工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意见》并制定分工方案,为推动新时代工会女职工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全面部署;各地工会以此为契机,积极争取各级党政和工会对工会女职工工作的重视、支持,通过组织召开会议、印发实施意见等推动贯彻落实,工会女职工工作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活力和广大工会女职工工作者的热情持续焕发。
在持续夯实组织建设基础的同时,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发挥作用制度,建立全总女职工委员会联系服务常委机制,更好发挥常委委员作用;健全工作报告机制,省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每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报告工作;根据工作实际调整全总女职工工作联系点;组建省级工会宣传信息员队伍;围绕女职工工作重点业务举办女职工工作干部培训班和“送教到基层”专题培训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