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法萱
突然被告知自己2012年就“已死亡”,户口已注销。这莫名其妙的“被死亡”,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苏女士原是广西南宁横州人,2009年结婚时将户籍迁入男方户籍地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2022年底,苏女士因搬迁,要把户籍转回横州,在向怀集县某镇派出所提出户籍迁移申请时,却被告知2012年她的户籍被注销了。
“离谱!我这么个大活人在这里,怎么2012年就被注销了?”苏女士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今年8月,为尽快将户籍问题解决,苏女士把怀集县公安局告到了鼎湖法院。
在接到这份“离奇”的诉状后,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苏女士核实事情的详细经过。
“真是古怪!2018年我还和前夫通过诉讼离了婚,要是我的户籍早就被注销,当时怎么没发现呢?”苏女士疑惑道。
听完苏女士的讲述,法官认为还是要向当地公安机关核查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尽快将争议解决。
经了解,苏女士在广西时,名下有着两个户籍信息,其中一个与苏女士日常使用的身份证信息一致。2009年,苏女士将户口迁移至怀集后一直使用该身份信息。
而另一个户籍信息,姓名和照片与苏女士一样,其他信息均与苏女士身份不一致。
2012年,怀集县公安机关在人口排查中发现该情况,便将该错误户籍注销。
了解实情后不久,法官又收到了苏女士催问的信息:“法官,这个案子能不能快点办好呀?我这个月必须把户口迁回去,不然今年乡里的分红我就赶不上了!”
“如果等调查完成、案件判决生效,苏女士就可能会错失自己的其他权益了。”想到这里,法官便启动“1+1+7”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
在法官的解释下,苏女士也很快同意参与诉前调解。通过设在怀集法院的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站,鼎湖法院组织苏女士、怀集县公安局、怀集县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最终,在两地法院法官的悉心调解下,怀集县公安局依法为苏女士恢复户籍并办理户籍转移手续。苏女士遂向鼎湖法院申请撤诉,该行政争议在不到40天的时间内就得以实质性化解。
“都说到法院打官司耗时费心,但没想到我的案件这么快就解决了!感谢法官为我们着想!”苏女士握住法官的手,感激地说道。
从2016年起,肇庆地区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由鼎湖法院管辖,为提高行政审判质效,2022年,肇庆法院构建“1+1+7”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机制,形成“1”——中院统筹指导,“1”——鼎湖法院协调联动,其他“7”个基层法院协同配合的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大格局。2022年以来,鼎湖法院通过“1+1+7”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机制、行政案件大讲堂、行政法官工作室等多个平台,成功化解行政纠纷150件,在解开“法结”的同时也解开“心结”,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动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