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发展为包括贫困女性在内的特定群体实现其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机遇和环境,政府的有效行动是关键一环。
发展是促进人权实现的重要方式,也是帮助女性更充分、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尊严的重要途径。但是,我们不能将发展狭隘地理解为经济增长,真正的发展还需依托于有效的公共政策和符合实践需求的权利保障与治理模式。
女性贫困是一个世界性问题,自戴安娜·皮尔斯提出了“贫困女性化”以后,女性贫困问题就得到了理论和实践的广泛关注。健康状况不佳、文化程度低、就业率低、家庭及社会资源少以及承担沉重的家庭劳动,被认为是妇女贫困的主要原因。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将“女性与贫困”置于12个重大关切领域的首位,并严正指出,全世界有10亿多人处于贫困状态,其中大多数为女性,且主要分布在发展中国家。
中国的反贫困和发展政策的实践一直带有性别关切。从1994年起开始实施的“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便包含了鼓励女性参与脱贫的政策与措施,如开发适合妇女特点的扶贫项目、组织妇女学习实用技术、组织妇女劳务输出等。过去在中国农村,部分女性受制于家庭分工和农村经济发展滞后的现实,缺乏接触外部市场的机会。近些年来,中国实施的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为这些女性提供了新的机会,她们可以在不远离家庭的条件下就近务工,从而兼顾家庭和工作。那些曾经被边缘化的贫困女性在“走出家庭”进而融入工厂、合作社和村社的过程中,获得了新的社会关系,产生了新的感情依托和归属感。她们也因此逐渐形成并增强了主体性意识,有机会在家庭之外认识和找到自己,并逐步摆脱社会对贫困女性的刻板印象。
脱贫攻坚帮助4000万女性摆脱贫困,乡村振兴使更多女性实现就业,还通过赋权促进女性发展成为更好的领导者。据统计,在中国,单是女性创办领办的家庭农场和各类农业合作社就有30多万个。此外,女性政治参与意识也在增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带动多重资源和利益输入,并且特别注重保障贫困群体的参与权,这也增强了农村贫困女性参与乡村事务决策的动力和能力。
我们在调研中还发现,公众和政府之间的信任、合作对于通过发展促进人权也具有重要意义。20多年前,重庆的缙云山上兴起了一种集乡村旅游、休闲农业为一体的经营项目——“农家乐”,不少女性村民成为“管家”或“老板”,她们虽然忙碌但是拥有不错的收益。然而在一段“繁荣”之后,行业进入了发展瓶颈期,无序扩张、粗放发展、同质化严重,不少经营者还通过违章建筑增加收益。与此同时,缙云山的生态环境也遭到了破坏。前些年,政府和当地一些专门从事环境保护的非政府组织开始对缙云山进行生态修复,并着手对“农家乐”的经营进行引导和规范。起初,来自经营者们的阻力很大。政府召开了多次院坝会议,请经营者们共同商谈,为经营者作了业态规划,还为他们提供了关于现代经营管理的学习培训机会。最终,“农家乐”转型升级,不少经营者办起了较高端的民宿酒店,整个缙云山生态环境优化,吸引了更多游客,她们的收入不降反升。
整洁优雅的生态环境和建筑装潢改变的不只是她们的收入。一位姓孙的老板曾经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姑娘,后来成为一个忙于生计的“农家乐”老板兼服务员,而现在,她在自己营造的“小世界”里,爱上了园艺,还带着员工学喝茶、做咖啡和点心,她变得自信而优雅,把自己的事业做成了一种生活。
以上表明,经济社会发展为包括贫困女性在内的特定群体实现其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机遇和环境,但是政府的有效行动也是关键一环。传统人权理论所强调的不干预并不是促进人权实现的好办法。同时,人权的概念与实践并非如传统看法所预设的那样是对抗式的,它具有合作性的一面。
总之,我们认为,通过发展促进人权,需要政府积极有为,需要重视和发展政府同公众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关系,塑造一种对人权可持续发展具有建设性作用的制度环境。
(中国人权研究会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4届会议提交的书面发言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