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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 专题报道

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

——喜迎妇女十三大 内蒙古妇女事业发展成就综述


    ▲ 出台反家庭暴力条例和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

    ▲ “喜迎妇女十三大 跟党奋进新征程 我奋斗 家国美”群众性宣传文化活动现场。

    女科学家女企业家走北疆助力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大会举行。

    ▲ 内蒙古自治区举办家庭工作表彰、国家通用语言亲子阅读大赛颁奖暨关爱妇儿公益致谢仪式。

    举办“书香飘万家  阅读新征程”读书分享会。

    ▲ 为党群服务中心、“妇女之家”和妇女手工艺、巾帼家政创业就业带头人赠送《习近平走进百姓家》。

    内蒙古自治区妇联与中国妇女报社(全国妇联网络信息传播中心)举办媒体宣传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妇联与蒙古国妇女联盟签署妇女儿童发展合作备忘录,启动“五个十”项目。

    发展中国家政府女官员研修班学员在内蒙古进行现场调研和实践教学。

    ▲ “行走的妇女之家”工作模式,让“妇女之家”阵地活起来,让妇联工作实起来。

    举办“少年儿童心向党”庆“六一”主题活动。

    开展“少年儿童心向党 用心用情伴成长”困境儿童志愿关爱服务活动。

    ▲ 大国工匠白晶莹指导绣娘手工刺绣。

    乌兰牧骑举办喜迎妇女十三大宣传活动。

    ▲ 举办“我奋斗·家国美”北疆巾帼故事汇。

    ▲实施“母亲健康快车”项目。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永钦

    □ 刘树伟

    近年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内蒙古妇女事业继往开来、昂首前进,全区广大妇女和妇联组织团结奋斗、拼搏进取,妇女和妇联工作守正创新、硕果累累,书写出新时代内蒙古妇女事业发展新篇章。

    妇女事业发展环境显著优化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将妇女工作同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将妇儿“两纲”落实和妇女“两癌”筛查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对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设专节明确目标任务,相继出台反家庭暴力条例和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妇女儿童地方性法规政策日趋完善。

    妇女事业发展成果全面展现  

    全区妇女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45岁,孕产妇死亡率降至10.8/10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女性参保率分别为44.75%、51.02%,女性全生命周期管理不断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性别差距基本消除,普通高校在校生女性占比过半,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4.96%。自治区党代会女代表、女人大代表和政协女委员环比分别提高2.9、1.1、3.5个百分点。全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100%。

    妇联工作局面开拓创新  

    思想政治引领凝心铸魂。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等重大历史节点,开展“北疆巾帼心向党”“我奋斗·家国美”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十百千万巾帼大宣讲”“北疆巾帼思政大讲堂”等宣讲8.8万余场次,参与人次超400万。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反映内蒙古妇女工作稿件1745篇,在国家级媒体刊稿500余篇,在《中国妇女报》头版刊稿24篇。“北疆女声”等480个新媒体平台同频共振,覆盖粉丝1000余万人,累计影响超15亿人次,北疆巾帼网络正能量持续增强。

    服务中心大局助推发展。持续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就业、乡村振兴等系列巾帼行动,引导妇女建功立业。实施“北疆布丝瑰创业就业行动”,累计投入资金5189万元,培训妇女5.5万人。组建“北疆亮姐”巾帼家政联盟,吸纳家政服务从业人员2.23万,培训家政服务员11.6万余人次,50%受训人员实现居家灵活就业。创建自治区巾帼脱贫示范基地100个、全国巾帼脱贫示范基地26个,助力全区37.2万妇女实现脱贫。选树123个全国巾帼文明岗、62名全国巾帼建功标兵、44个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涌现出580名自治区级以上三八红旗手和323个三八红旗集体。

    家庭家教家风引领风尚。举办《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学习宣讲,承办全国新时代家庭观的培育与践行研讨会。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寻找选树“最美家庭”12万户,广泛开展“红色家风耀北疆”等活动1.3万场次,在全区建设家庭教育指导中心117个、社区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1万余个、“儿童之家”2387个、亲子阅读体验基地和家庭教育实践基地88个,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年均服务家长800余万人次。

    维权关爱服务精准务实。调解婚姻家庭纠纷和排查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4.3万余件,平安建设“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考核位列全国第一。开展“蒲公英”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304个,公益性维权服务53万妇女儿童和家庭。实施“把爱带回家”寒暑假儿童关爱服务,380余万人次受益。开展“我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十送”活动,募集各类款物1.83亿元,帮助1000多万妇女儿童解决急难愁盼。全区6812支巾帼志愿服务队,34.68万名注册巾帼志愿者,累计开展志愿服务85.47万场次,服务2700余万人次,打造出“拉话话”“周末妈妈”等优秀巾帼志愿服务团队和品牌。

    妇联组织建设强基固本。将“建立健全党建带妇建机制”作为党建制度改革任务,出台《关于加强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制度139项,从顶层设计推动组织“破难”。实施“强基扩面促活工程”,成立内蒙古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女医师协会、巾帼志愿服务协会等女性社会组织。全区各级妇联组织达2.4万家,各级妇联执委12.2万人,新领域妇联组织达5000家,妇女之家(微家)2万余家。采取“妇女小组三个123工作法”和“135一线工作机制”,广泛联系服务千万妇女和千万家庭,桥梁纽带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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