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高越 发自北京 11月22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为引导全国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发挥检察听证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诉源治理、提升办案质效等方面的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第五批检察听证典型案例。
据悉,此批案例共包括9件,涉及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案件等多种案件类型。部分案件因实际办案需要,灵活运用线上听证、上门听证、案发地听证等多种方式开展听证,有力提升了检察听证质效。
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刘某某监护权变更评估涉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听证案”中,检察机关根据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家庭、学校、政府、司法等方面开展综合保护,通过不公开听证,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前提下充分听取多方专业意见,为孩子回归家庭和各部门协同履职探寻新路径,最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等94件征收社会抚养费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审查环节检察听证案”中,检察机关根据案件所涉专业领域特点,选定行政法、婚姻家庭法领域资深律师,常年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社区主任担任听证员,为听证会提供专业意见。通过运用“个案监督推动类案治理”的工作方法,推动全市各区积极开展专项监督,解决相关执行案件4100余件,共为当事人免除1.1亿余元的行政征收款。
最高检案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听证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检察答卷’。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不断加强听证制度建设,规范检察听证流程、明晰听证案件范围、建立听证员培训考核机制,助推检察听证常态化、规范化、实质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