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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私熏腊肉还须兼顾民生与环保


    □ 张立美

    近日,四川巴中市通江县、南江县发布通告称,城区禁止私自熏制腊制品,熏制腊肉、腊肠等需要送到指定的集中熏制点。有网友对该举措的合理性及环保效果、集中熏制点烟尘处理能力、收费标准等产生怀疑。23日,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应称,此前发布的通告规定存在工作失误,特此致歉。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表示,后续若叫停或继续实施此前规定的具体方案,会向公众公布。

    四川多地为了应对大气污染防治,禁止私自熏制腊制品,并非全无道理。在年关将近的冬季里,家家户户在大街小巷用传统方式熏制腊制品,虽添喜庆气氛,但其产生的油烟和烟雾,在短时间内确实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大气污染。而且,冬季天气干燥,城区居民用传统方式熏制腊制品也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很容易引发火灾。在人们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的今天,用传统方式熏制腊制品的行为确实有待改进。

    但是,以环保之名出台禁止私自熏制腊制品政策,还值得商榷。居民熏制腊制品造成的空气污染到底有多严重,在空气污染源中占比有多大,是否比汽车尾气、抑或化工厂烟囱排放还严重,这需要有权威数据来支撑,否则恐难让人信服。

    一些地方对熏制腊制品从简单的“一禁了之”改为指定集中熏制点,是在公共利益与民众利益之间寻找结合点、平衡点,体现政府管理的与时俱进。但针对部分指定集中熏制点出现“夹带私货”甚至坐地起价等乱象,还应进一步规范。

    腊月时分熏制腊制品是多地延续千年的传统习俗,浓浓的腊味也寓意着过年的倒计时。地方相关部门要想把好事办好,还应多从民众利益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不能给民众增加负担,更不能让民众为公共治理“买单”。相关部门出台政策时还须兼顾民生与环保,多体现兜底责任,对于集中熏制点不能简单地“指定”了事,必须对加工费或材料费等设置统一收费标准,如此才能惠民利民,体现公益性。

    总而言之,要让公共服务更有温度,就要提升治理精度,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这样才能减小进行公共治理、风俗变革的阻力,让公众看到与感受到公共治理、移风易俗的好处,从而积极参与其中,真正让社会治理有利于民生、有利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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