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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收到超1.2万件建议,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吸纳民意

给法规“体检” 备案审查有效回应民生关切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霞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严冬峰接受媒体集体采访,畅谈备案审查工作发展历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以及备案审查工作发展前景。

    打开中国人大网,在左侧下方有一个“审查建议在线提交”端口,可以在线提交针对法规、司法解释的审查建议,也可以直接将书面审查建议寄送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

    严冬峰介绍,端口于2019年开设,4年来一共收到超过1.2万件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凡是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我们每一件都要登记并认真研究。”严冬峰说,审查过程中,法规备案审查室工作人员也会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听取审查建议人的意见,补充材料,更好地了解问题、解决问题。审查建议处理后,法工委会向审查建议人反馈。

    在严冬峰看来,根据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开展依申请审查,是备案审查工作的一个重要方式,也是通过备案审查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形式和制度载体。

    严冬峰介绍,将进一步拓宽审查建议的渠道,借鉴地方人大探索经验,在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每一个法规、司法解释页面,如果发现有问题,都可以提出审查建议。加强对公民审查建议的接收、登记、研究、审查等相关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让流程更顺畅、时间更短,更有效回应人民群众需求。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全国有30多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严冬峰表示,将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反映民意“直通车”的作用,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做好备案审查工作。跟群众直接面对面,让备案审查工作能够更贴近群众。

    决定将备案审查重点内容整合细化为六种情形:是否符合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是否符合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重大改革方向;是否超越权限,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是否违反上位法规定;是否违反法定程序;采取的措施与其目的是否符合比例原则。

    “第一项就是合宪性审查的内容。”严冬峰说,第二项通常叫作适当性审查,第三项到第五项是合法性问题,第六项是比例原则,也是决定的一项重点制度创新。

    关于比例原则,严冬峰进一步解释,很早有一个古老的“分配正义”思想,属于哲学思想,合比例的分配就是公正。之后该哲学思想引入法律,通常在行政法使用较多,如行政处罚要过罚相当。现在比例原则在各个领域使用都比较多。专家们认为,比例原则引入备案审查,可以让审查意见更科学、更精准、更有说服力。清华大学林来梵教授专门发来意见阐述比例原则的重要性。“三类审查标准,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比例原则都是可以用的。”严冬峰说。

    严冬峰举例说,几年前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停车要交费,不交停车费要罚款。罚款200元起,严重的500元、1000元。法工委提出审查意见,认为很小的违法行为,处罚过重。用比例原则来讲,就是处罚不符合比例。

    决定明确,坚持有错必纠,增强备案审查制度刚性。第13条主要是通过沟通、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等“柔性”纠错方式推动问题解决。第14条则明确了“依法作出纠正和撤销决定”的“刚性”纠错方式。

    “只要发现问题,不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后续工作一定要做到位,推动有效解决,真正发挥备案审查工作的作用。”严冬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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