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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部门拟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多项内容涉及妇女儿童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富东燕 发自北京 近日,国家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等18部委联合印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标准化助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由政府承担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主要责任。截至目前,我国已发布1100余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国家标准,主要集中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

    据介绍,《方案》对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9大领域标准化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未来研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重点方向,并对地方政府制定科学适用的地方标准、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给出引导。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注意到,《方案》中多项内容涉及妇女儿童。在幼有所育领域提到,健全优孕优生、儿童健康管理等标准,加强儿童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加强针对妇女、儿童的医疗、康复等服务标准制定,推动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在学有所教领域要求,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学校设置与管理标准,加强教学装备、教育数字化标准化建设。在文体服务保障领域指出,完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应急广播等广播电视设备设施标准,提升面向少儿、老年人的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便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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