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男友/女友回家,帮你摆脱催婚烦恼”“可拍婚纱照、可办形式婚礼,可见家长朋友”“出租自己当伴娘,费用300元,提前一天彩排加100元”……临近年关,在一些网络平台,“出租自己”的业务开始火热,有人称可以提供陪聊、陪玩、扮演角色等服务,并在详情页内列出价格、自身优势等信息。
虽然这样的租赁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一些人的现实需求,但与陌生人来到一个陌生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很可能人财两空。而以“人”为商品的买卖,无论是自愿还是有偿,很大程度上违背了公序良俗,这种市场需求是否有存在的必要也有待考究,而从法律角度来看,提供这种服务是否合法也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