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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锐观察

版面: 权益周刊

宠物寄养需求旺,新业态亟待新规范


    ■ 孔德淇

    春节将近,当游子踏上归途,日常陪伴自己的宠物便成了“孤家寡人”,很多人选择将宠物寄养。寄养场所生意火爆,但也面临着服务质量和透明度参差不齐等问题。

    作为宠物市场出现的一种新业态,宠物寄养服务并非只是让宠物“居有其所”,大部分门店还提供喂养、洗护、运动、社交等一揽子服务,为节假日出行的宠物主人提供了备选方案。从市场反应来看,不少宠物寄养机构虽然有所涨价,但还是接到大量春节订单,甚至有机构被订满。

    目前我国宠物经济发展仍处于初期阶段,一些寄养场所存在收费不合理、管理不透明、操作不规范等问题。此前,有媒体报道北京一家宠物寄养店“至尊总统”套房每晚4999元,价格堪比五星级酒店;由于宠物托管师疏于管理,导致寄养宠物生病住院……更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反映,自己在宠物寄养中遭遇了商家坐地起价、照顾不周,甚至致使宠物死亡等问题。

    当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参与进来,寄养行业竞争日趋白热化,其发展不能“无序无度”,监管既要保持一定的“容忍度”,更要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明确服务的内容、要求和限制。这包括寄养环境的硬性要求、宠物照顾的一般标准、应对突发的安全措施等。

    就目前而言,为了防止纠纷,宠物主人应选择具备完整和专业资质的宠物托管机构,并与寄养场所签订合同,明确宠物名称、健康状况、收费标准、服务内容以及风险责任等相关信息。这实际上构成了托管服务协议,有利于确立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在宠物寄养过程中的权益。

    随着寄养服务火爆,出现一“位”难求的现象,“上门喂养”“家庭寄养”等新模式也悄然兴起,低收费、便捷性强等特点使其吸引大量流量,但也暗含安全隐患及管理盲区。这主要与这些新模式缺乏规则约束和有效监管,以及主要遵循当事人的约定有关。想要选择更灵活的寄养模式,供需双方一定要事先“约法三章”,无论是喂养、清洁、运动的频次和要求,抑或是对可能出现事故的定责,都宜有清晰明确的书面约定。

    作为涉宠新业态存在的问题,除了寄养双方达成协议外,有关部门也应尽快出台相关行业标准和管理办法,避免寄养经济“盲目发展”,引导其走上正轨。这不仅事关广大宠物主人的权益保障,也是宠物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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