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董颖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中华文化历来主张“家国一体”“家国同构”,认为和谐的家庭是国家繁荣的基础。随着时代发展,我们继承并发展了传统家文化,强调“治家”为“治国”的基点,揭示了家庭建设对促进人民幸福安康、实现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基础作用。筑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家庭基石,就要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独特作用,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夯实家庭基础,汇聚家庭智慧,凝聚家庭力量。
现代化背景下的家庭变迁
电视剧《四世同堂》给很多人留下了深刻印象,这部根据老舍小说改编的影视作品,代表了一个时代的印记。曾经,几代同堂、人丁兴旺被视为家庭美满的象征,如今,一大家人一起生活的景象早已不多见了。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在这场变革中经历了深刻的变化。
最明显的是家庭结构的变化。从几次人口普查数据来看,1964年,平均家庭户规模为4.43人,到1982年略降至4.41人,2000年下降至3.44人,2020年普查更是下降至2.62人。
越来越多的家庭以核心家庭(由父母和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为单位居住,虽是社会变迁的微观体现,却反映了人们对家庭生活的期待和追求发生了变化。“这种转变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生育政策、年轻人独立意识的增强以及城市化的推动等。”中科院心理所婚姻家庭专家高飞对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说。
分开居住会不会让家人间的关系变得淡漠?“其实并没有。”高飞说,“根据长时间的调研,这种家庭结构的转变不仅简化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使之更加清晰,也更容易形成亲密的家庭关系。同时也为家庭成员提供了更多的个人空间和自由。”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李婷也表示:“单看结构的确在变得小型化,而且有单人户家庭出现。但不管是代际关系还是夫妻关系并没有衰落。在中国的家庭逻辑上,传统一直对家庭的发展起到了促进和保护的作用。研究还发现,随着个人受教育程度以及经济收入的提升,代际的互动反而是加强的。”
形式多样、流动性强也是家庭的一大变化。两头婚、周末夫妻、异地夫妻……越来越多家庭形式的出现,体现了人们更加注重家庭中每个人的感受和自我实现,追求更加多元化和个性化的生活方式。前两年大热的两头婚是夫妻在两边家庭轮流居住或自由居住,有效解决了双方家庭的情感抚慰和养老问题。“这种‘不来不去’是新形势下的一种探索,有利于家庭的稳固和谐。”浙江思伟律师事务所律师、杭州市妇女维权与法律援助志愿团志愿者杨红说。
“家庭迁移也是中国近年来人口迁移中的一个重要特征,且以核心家庭迁移为家庭迁移的主要形式。”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程为敏表示,“已婚流动人口中完整家庭式流动比例达到了65.5%,呈明显的家庭化趋势。这表明家庭结构变小、成员相对简单,为家庭发展带来了很大的灵活性。
作为一种社会产物,随着规模和形式的变化,家庭的功能也在发生着变化,尤其是经济、教育、养老等主要功能。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倒推几十年,按人头分配布票、粮油票,那时候组成家庭最大意义和作用是:繁衍后代、经济功能。
“由于社会发展以及妇女就业率不断提升等原因,传统家庭能提供的许多基本功能在发生着变化,家庭性别角色也在发生变化。”高飞表示,“个人价值大大提升的情况下,家庭能提供的物质保障作用在降低,给家庭成员的社会支持和精神支持则变得更加重要。”
随着城市化率的不断提高,许多传统的家庭功能被社会机构所替代——教育功能逐渐被学校、教育机构所取代,养老功能则逐渐被社会福利体系所替代,原有功能发生着转化。
家庭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的基石
家和万事兴。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正所谓“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从历史到今天,中华民族历来崇尚家国大义,“小家”同“大国”同声相应、紧密相连。
家庭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党的二十大在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做出重大部署时,将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重要内容,凸显了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引家庭文明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法规政策不断建立健全,为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以小家促大家,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图景充分显现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家庭幸福是国家繁荣与稳定的隐形支柱。“在国家的繁荣与稳定中,家庭幸福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家庭的幸福不仅仅关乎每个家庭成员的心理健康和生活质量,更是国家整体福祉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山西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梅剑华表示,幸福的家庭,其成员之间的关系和谐、信任度高,能够有效地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这种家庭的稳定与和谐,对于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家庭建设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的稳固基石与重要支撑。“在国家发展和民族进步的历史长河中,家庭建设始终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它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成员的福祉和成长,更是国家繁荣和民族振兴的基石与支撑。”程为敏教授表示,家庭建设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具有推动作用。有效的家庭建设往往能够培养出积极向上、有创造力的家庭成员。他们在工作中更有可能展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为国家的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家庭教育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的强大引擎。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家庭教育在国家发展和民族进步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它不仅关乎每个家庭的和谐与幸福,更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作为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和弘扬者,通过家庭教育,家长可以引导孩子了解和传承传统文化,培养孩子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为国家的文化繁荣和民族精神的传承提供有力支撑。良好的家庭教育还可以帮助孩子建立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减少社会问题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做好家庭工作,号召广大家庭把爱家和爱国统一起来,把实现个人梦、家庭梦融入国家梦、民族梦,意义重要而深远。因此,家庭建设不仅是每个家庭的私事,更是关乎国家发展和民族进步的大事。
妇女在家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家庭变化是一个复杂而深刻的社会现象,我们可以看到家庭结构、家庭作用和女性角色在现代化进程中的转变与重塑。发挥妇女的独特作用,能够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夯实家庭基础,汇聚家庭智慧,凝聚家庭力量。
妇女在家庭教育方面有着独特作用。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广大妇女在自觉肩负起尊老爱幼、教育子女的责任发挥着重大作用。作为母亲,把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观念从小就传递给孩子,帮助他们形成美好心灵,促使他们健康成长,使子孙后代厚植家国情怀,努力成长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有用之才,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成长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妇女在家风建设方面有着独特作用。家风是一个家庭的价值取向、文化传承和精神风尚。广大妇女带动家庭成员,发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以孝道为例,孝文化在今天的家庭中依然重要,只不过过去的孝道有很强的物质性、经济性含义,而今天的孝在向感情联络转变,具有感情和社会支持含义,这方面女性具有独特优势。
妇女在大力弘扬家庭文明新风尚中有着独特作用。在家庭文明建设中,妇女是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她们在家庭中培育和践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扬正气、树新风,让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文明新风尚充盈千家万户,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促进全社会崇德向善、明德惟馨。
新时代女性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不仅满足于经济地位的提高,更注重家庭建设和社会参与之间的平衡。随着家庭结构、家庭观念和家庭生活方式的转变,妇女通过社会参与极大促进了家庭角色的转变,在和谐家庭建设中发挥着独特作用。妇女经济收入的增长让夫妻双方在家庭收入中的贡献趋于均衡,妇女在家庭中的话语权提升,推动了家庭建设的民主化进程,以平等、民主的亲子关系和家庭环境助力家庭教育。新时代妇女在知识素养、专业水平、品德修养以及情绪管理等方面日渐提升,在家庭治理中发挥着独特魅力。
面对未来,我们应该保持开放的心态,积极适应家庭变革的新趋势,通过发挥妇女独特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以小家庭的和谐共建大社会的和谐,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相关链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法规政策不断建立健全,为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2016年8月 中央文明委印发《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全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等,对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评选表彰作出规范。
2019年5月 全国妇联启动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从家庭文明创建、家庭教育支持、家庭服务提升、家庭研究深化等方面推动家庭工作。
2019年5月 全国妇联、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要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遵循家庭教育规律,为家长提供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指导服务”,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进行了科学定位。
2019年10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提出“用良好家教家风涵育道德品行”,进一步明确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任务要求。
2019年10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把家庭家教家风作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其涵养道德、厚植文化、润泽心灵的德治作用。
2020年5月 民法典颁布,确立“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的原则性规定,为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2020年8月 全国妇联、教育部下发《关于印发〈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的通知》,彰显了以家庭为载体的教育特色,对家长实施家庭教育的行为作了全方位的规范。
2021年3月 “十四五”规划纲要首次设立“加强家庭建设”专节,提出了具体任务和要求,为促进新时代家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
2021年7月 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国家监委、教育部、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党员和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突出少年儿童品德教育关键,加强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高质量发展。
2021年9月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分别增加“妇女与家庭建设”和“儿童与家庭”内容,同时充实完善了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政策措施。
2021年11月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将“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引导健康家庭生活,塑造社会文明新风尚。
2022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同时规定了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国家支持家庭教育的举措以及社会力量对家庭教育的协同任务,将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
2022年1月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将“家风家教”宣传教育纳入廉政教育内容;同年2月,中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把家风建设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重要内容,以家风建设助力党风廉政建设。
2022年4月 全国妇联、教育部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 (2021—2025 年)》,把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确立为今后一个时期家庭教育发展的根本目标,推动“十四五”时期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
2023年1月 教育部等13部门印发《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提出到2035年形成定位清晰、机制健全、联动紧密、科学高效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为全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协同育人提供了政策保障。
(陈若葵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