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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 妇女工作

甘肃发布全省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

从不同方面反映当前维护妇儿权益重点热点问题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袁鹏/韩娅溪 发自兰州 因单位岗位取消发生劳动争议,处于孕期的甘肃某公司女职工杨某与单位等各方协商未果,单位停止向杨某发放后续工资,后杨某将单位诉至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人民法院判决:杨某与某单位自2015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28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某单位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杨某支付工资36355元。

    3月19日上午,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省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这是当天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甘肃省高院副院长杨险峰在发布会上表示,“十大案例”涵盖了女职工特殊保护、监护权变更、家庭教育令、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妇女隐私、未成年人抚养等诸多方面,从不同方面反映了当前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决筑牢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屏障,呼吁社会各界共同营造支持妇女儿童依法享有、行使和维护自身权益的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

    甘肃省妇联副主席解晖在发布会上介绍,目前甘肃省市县共开通87条12338妇女维权热线,去年以来,受理来电来信来访3421件,办结率达98%;创新实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双百工程”,建成诉前调解巾帼工作室125个,妇联执委婚调工作室514个,成功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5131起,“双百工程”被列入2023年甘肃省十件省级法治为民实事项目。

    下一步,甘肃省妇联将更加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联动配合,抓实抓细维权关爱服务,真正让妇女群众可感可及,促进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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