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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征求意见稿共21条,内容涉及重婚原则上不适用效力补正;对当事人主张“假离婚”的处理;同居析产纠纷的处理;基于婚姻赠与房屋的处理;未成年人及夫妻一方直播打赏款项的处理;违反公序良俗的赠与;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购房出资的认定;夫妻一方转让自己名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效力;企业登记的持股比例不是夫妻财产约定;夫妻一方放弃继承的效力;人身安全保护令或人格权行为禁令可适用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情形;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民事责任及抗辩事由处理;优先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情形;处分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效力;不负担抚养费约定的效力;子女成年后欠付抚养费的处理;“受其抚养教育”的认定;离婚协议约定财产给予子女;离婚经济补偿的认定和处理;离婚经济帮助的处理等方面。

    最高法表示,书面意见可寄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张灵若,电子邮箱zgfmytla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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