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王永钦 发自呼和浩特 5月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自5月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服务新举措,作为贯彻落实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具体举措,进一步促进生育津贴发放法治化、标准化、便捷化,有效提升参保职工享受医保待遇可及性。
记者了解到,此举改变了生育津贴传统办理模式,过去的流程是女职工出院后,需准备发票、诊断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等办理材料,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津贴。今后,通过数据应用和数据共享,即可完成生育津贴支付业务自动申报,实现业务免申请办理、免递交材料。同时缩短了生育津贴发放流程时限。统一了各盟市生育津贴申领规则,推动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系统接口改造及参数配置,分娩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后,相关生育信息将通过医保信息平台实时推送至经办机构,系统自动校验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信息并核算生育津贴,并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津贴拨付,无需提交任何资料。
此外,新举措还为区外分娩职工开通了网上申领途径。在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免申即享”实施前分娩的职工,可以登录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上传相关材料,即可完成生育津贴的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