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周韵曦 发自北京 据教育部官网5月14日消息,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工作目标、规范整治重点、实施步骤、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要求,进一步清理整治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违背教育规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视化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管理、从严管理、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通知》明确了“三项规范整治重点”和“十二条负面清单”,要求重点规范整治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和师德师风失范等三方面问题。负面清单包括:严禁出现反党反社会主义、歪曲历史、美化侵略等错误言行;严禁校园内发生以多欺少、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等学生欺凌行为,或教师漠视、纵容学生欺凌行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各类竞赛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违反规定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等。
《通知》提出2024年全年“四步走”的实施步骤。即日起至5月底,省级部署启动实施;6月至9月,各地各校全面自查整改;9月至10月,省域范围重点自查、加强工作指导;11月至12月,对规范管理年行动进行总结反馈。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违反负面清单规定、触碰底线红线办学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于漠视学校违规行为、敷衍塞责、处置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督办问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畅通并公布规范办学举报电话、邮箱、网络平台等受理渠道。加强监督力量建设,通过家长委员会、特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