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版:热线 PDF版下载

栏目: 一问一答

版面: 热线

丈夫揽活后,妻子帮工时受伤是否构成工伤?


    个体工商户钱某将一车货物承揽给我丈夫卸载时,双方约定必须在当晚前卸完,报酬共计500元,其余事项均由我丈夫自行决定,与个体工商户钱某无关。我在帮助丈夫卸货时不慎被货物压伤。请问:我是否构成工伤?

    读者 肖丹丹

    肖丹丹,你好!

    你不构成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也指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即办理工伤保险、工伤申请、享受工伤待遇,一方必须是职工或者雇工,也就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哪怕确有伤害的事实,也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按工伤处理。

    钱某与你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甚至也没有口头劳动合同。即使你丈夫与钱某之间也只是承揽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更何况你只是为你丈夫帮工。你只是受你丈夫指挥、调遣,与钱某无关;你提供的劳动成果,只是你丈夫应当完成、应当交付中的一部分,且不管由谁完成、多少人完成,钱某也只是向你丈夫支付约定的报酬。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廖春梅

0
© 2021 中国妇女报
ICP备:京ICP备05037313号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