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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秀山多部门合力守护“外嫁女”回家路

“迟到”11年的户口本拿到了!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张凌漪

    外嫁女无合法稳定收入来源和合法稳定住所是否就无法返回原籍落户?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街道,居民李琳(化名)被这个问题困扰了11年,也让她遭遇了“回家难”的困境。

    近日,在李琳家中,她拿着新办的户口簿喜极而泣。“感谢检察机关对‘外嫁女’合法权益的保护,这个户口簿我盼了11年,现在我是真的可以回家了!”她哽咽地对检察官说道。

    2023年3月,“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向秀山县检察院移送了一条线索,失明妇女李琳由于户口问题无法享受当地政策帮扶。

    收到线索后,秀山县检察院立即开展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得知,1986年李琳外嫁到贵州省,户口也随之迁往当地,一年后李琳离婚,她便踏上了外出务工之路。辗转几年,李琳回到了老家秀山县清溪场街道做起小本生意,并修建了房屋(自建房,无房产证明)。2013年,李琳因病双目失明,生意也随之停止,丧失了收入来源。这时,她想将户口迁回居住地,以此享受残疾人优待扶持、最低生活保障、看病就医优待等政策。可让她没想到的是,这条“回家的路”一走就是11年。

    根据《重庆市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关于户口迁移的规定,李琳无合法稳定就业及住所,无直系亲属可投靠,也不属于人才引进等人群,她无法将户口迁回原籍即现经常居住地秀山县,因此无法享受当地优惠政策。

    检察官从秀山县妇联了解到,类似李琳这种情况在该县并非个例。

    仔细研读《细则》后,检察官们发现了转机。《细则》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和市级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出台了相关落户政策的,其户口迁移登记从其规定。”但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并未结合自身实际,出台相关落户政策。

    “秀山县是重庆市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出台符合当地特点的落户政策,让《细则》中这一条款发挥其应有作用。”秀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海解释道。

    2023年4月19日,秀山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其以市级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根据相关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细化相关落户政策,解决特殊群体落户限制问题。

    事情看似告一段落,但落户后残疾人政策落实又该何去何从?

    为了接力推动残疾人优待扶持、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落实,该院与秀山县民政局、秀山县残联召开诉前磋商,邀请秀山县妇联、辖区部分派出所、街道社区干部等参加会议,就相关政策推动落实、梳理辖区内类似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2023年12月27日,秀山县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秀山县城乡人口有序流动迁徙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规定:“因就业、结婚将户口迁出我县后,又因解除劳动合同或离婚等原因返回原籍实际居住的人员,可申请在原籍登记常住户口”。

    至此,类似李琳的外嫁女“回家难”的困境有了破解之方。

    “我终于是秀山户口了!”2024年4月22日,检察官把户口本送到李琳家中,虽然看不见,但摸着崭新的户口簿,李琳掩饰不住心中的喜悦。

    “我们通过运用诉前程序推动了我县户籍政策的优化,同时顺畅了外嫁人员的‘回家之路’,为推动解决妇女群体急难愁盼问题提供了示范和指引。”徐海表示,下一步,秀山县检察院将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以民生保障为引领,以人心情理为纽带,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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