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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锐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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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是为未成年人野泳递救生圈


    ■ 张立美

    日前,江苏省邳州市公安局、邳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了一则“举报劝阻未成年人野泳有功人员专项奖励办法”。根据该办法,对发生在邳州市行政区域内未成年人野泳、戏水行为,积极实施举报、劝阻、施救的非执行职务人员,将给予奖励。

    举报劝阻未成年人野泳有奖,很多城市都出台过类似政策。从保护未成年人安全角度说,举报劝阻未成年人野泳视为见义勇为,政府给予奖励,这样的政策很有必要,不失为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妙招。

    这些年来,虽然全社会都很重视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特别是学校、老师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学生集体签名、黑板报、班会等多种形式普及防溺水安全常识等,但仍有不少中小学生安全意识淡薄,加上炎炎夏日玩水本就是孩子们的天性,未成年人野泳屡禁不止,每年暑假都有不少未成年人因野泳而溺水身亡。

    从未成年人溺水多发于城郊接合部的野外开放水域,管理和巡视难度大。而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未成年人野泳的往往是途经野泳水域的路人,但人们大多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对未成年人野泳视若无睹,选择站出来劝阻的人很少。地方政府出台举报劝阻未成年人野泳有奖政策,意味着举报劝阻别人家孩子野泳在法律和道德层面都不是多管闲事。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激发大众举报劝阻未成年人野泳的动力,让更多的路人及时举报劝阻未成年人野泳,相当于提前给野泳的未成年人递了一个救生圈,有助于降低未成年人因野泳而溺亡的风险和概率。

    当然,筑牢未成年人安全防线,构筑防范未成年人溺水的防护网,需要多措并举,不能指望一项政策。除了长年累月宣讲防溺水安全知识、河道池塘设置安全警示牌、举报未成年人野泳有奖、家长看护好孩子之外,城乡地区还有必要建设免费的安全的公共游泳池,既满足未成年人玩水的天性需求,又避免其因野泳而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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