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周玉林
“我有个表妹,家务活都是她一个人干,但她没工作没收入,现在丈夫要和她离婚,她能分到财产吗,她的权益如何保护?”
“家务劳动虽无薪酬,但发挥的家庭作用却不容忽视,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这是“法治惠民·和谐家庭”普法+调解志愿服务队宣讲现场,云南省妇联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专家团成员袁国英律师正在为现场群众进行解答。
“法治惠民·和谐家庭”普法+调解志愿服务队由云南省丽江市司法局、丽江市妇联联合成立,队员们来自不同行业,有心理咨询师、百佳人民调解员、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全国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等,通过提供婚恋家庭纠纷调解、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教育,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方面的服务,将大量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一线。
近年来,丽江市妇联通过阵地联建、机制联动、服务联通,通过“巾帼红”携手“司法蓝”,统筹、盘活基层治理“她力量”,提增基层社会治理“她动能”。
阵地联建聚力,形成“一张网”
“自从依托基层司法所成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以来,很多遇到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当事人,都能通过调解及时化解纠纷,调解不了的,也能在咱们基层妇联干部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明法析理、疏导情绪下,通过合法渠道及时、有效地解决。”这是玉龙县黄山街道成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后,街道妇联主席和颖翔的深切感受。
2023年,丽江市妇联立足自身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联合丽江市司法局在全市66个乡镇(街道)、470个村(社区),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或自行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达100%。
在调解过程中,妇联干部和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纠纷事项进行分类处置,最大限度地把婚姻家庭纠纷尽早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同时,丽江市妇联还通过健全完善排查分析机制、普法宣传机制,及时发现并报告婚姻家庭纠纷隐患,倡导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达到了调解一案、和睦一家、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机制联动聚焦,形成“一盘棋”
“我们联合丽江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针对基层妇联干部、法律明白人、网格员围绕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举办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知识巡讲。”丽江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木志英介绍,将巡讲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意识。
丽江市妇联发动并整合妇联干部、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人民调解员等力量,开展婚恋家庭纠纷集中化解专项行动,针对矛盾纠纷突出的群体、婚姻纠纷当事人家庭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律问题解答的“一对一”送法进家门,通过“面对面、零距离”的普法方式,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落脚点,从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生活中较常见的典型案例入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权意识,切实提升法治宣传的教育效果,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成效。
服务联通聚能,形成“一股绳”
“非常感谢妇联给我提供了法律援助,让我摆脱这段痛苦的婚姻。”长期遭受家暴的王女士在成功解除婚姻关系后拉着援助律师的手说。
“是县妇联把我的情况转介给县司法局,司法局又为我提供了法律援助,帮我拿到自己应得的报酬。”永胜县毛女士在拿到拖欠的工资后,向妇联工作人员深深地鞠躬致谢。
“救助一个妇女,挽救一个家庭,稳定一方百姓,安定一方社会,对妇联组织来说,妇女群众的诉求和期盼就是工作的方向。”近年来,丽江市各级妇联组织以项目化形式稳步推进“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推动解决了一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难点案件,让困境妇女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关爱和温暖。同时,各县(区)妇联与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合作,通过建立联系转介机制,方便妇女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有效织密织牢法律援助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