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公告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裁定受理江苏格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金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泰州市万豪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州鑫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州市东盛置业有限公司共5家单位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百川通律师事务所成立破产清算管理人(清算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5家单位的债权人自本清算公告之日起45天内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地址:江苏省靖江市江洲路89号;邮编:214500;联系人:杨赵、电话:13812392315),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二、该5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物品持有人,应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各自占有和管理的财产,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网银U盾、财务金税盘、各种权证照、各种文书类资料等移交给清算组。未能移交的,对未移交的证照类、印章类、网银U盾、财务金税盘等应自上述15日期限届满起声明作废。 三、该5家单位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5家单位的投资人、实际控制人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公告。 江苏格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江苏金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清算组 泰州市万豪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泰州鑫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泰州市东盛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清算公告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根据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2024年5月17日裁定受理泰州市安久管业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详见附表)的强制清算,并于2024年5月25日指定江苏堰平律师事务所成立泰州市安久管业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清算组,高金荣为清算组负责人。泰州市安久管业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45日内,向泰州市安久管业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清算组(通讯地址:泰州市姜堰区老庄路396号江苏堰平律师事务所,邮编:225500,联系人:朱律师,联系电话:15062990755)申报债权。 泰州市安久管业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相关管理人员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附表中5家公司清算组移交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簙、文书等资料,并向清算组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积极配合清算组的工作。泰州市安久管业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特此公告。 附:受理强制清算明细表 泰州市安久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泰州市海陵区安馨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清算组 泰州市品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泰州市海陵区鑫泰装饰有限公司清算组 泰州市海陵区云龙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序号 案号 被申请人 1 (2024)苏1202强清34号 泰州市海陵区鑫泰装饰有限公司 2 (2024)苏1202强清35号 泰州市品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 (2024)苏1202强清36号 泰州市海陵区安馨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4 (2024)苏1202强清37号 泰州市安久置业有限公司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