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党柏峰 发自西安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妇联获悉,根据全国妇联《关于推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妇联组织全覆盖的意见》要求,结合陕西省情,最大限度争取党委和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为市县两级妇联开展工作创造有力条件,陕西省妇联联合陕西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网信办、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6部门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中坚持党建带妇建推进妇联组织全覆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指导、村社兜底”的原则,由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住所地妇联单独或者会同主管部门共同指导组建妇联组织。已经建立党组织且具备建立妇联组织条件的,应全部建立妇联组织,按党组织隶属关系进行审批,并将妇联组织覆盖向基层延伸;未建立党组织但具备建立妇联组织条件的,按行政隶属、行业归属、区域所属由上级妇联组织负责审批。
《意见》提出了分两步走的目标,力争到2025年底,推动区域内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新经济组织、女性社会组织、园区、行业、女性集中的新就业群体中基本建立妇联组织。力争到2027年,通过单独建立、行业统建、区域联建、纳入村(社区)妇联组织等方式,实现“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全覆盖。
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该《意见》尤其明确了省、市、县三级妇联的工作任务:省妇联设立基层组织建设提升项目,支持各地“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及工作开展;市级妇联要研究本地“三新”领域特点,提出明确的组建计划、实施进度、分工要求;县级妇联要明确时间节点,有计划成系统地抓好区域内妇联组织覆盖,指导乡镇(街道)妇联深化拓展区域化建设,指导村(社区)妇联做好兜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