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袁鹏 发自兰州 “2023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申请审查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175件,结案174件,未结1件,结案率为99.43%。通过签发人身保护令,坚决打击和遏制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日前,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甘肃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甘肃省法院二级高级法官郝选介绍了全省反家庭暴力工作的相关情况。甘肃省妇联副主席欧杰草及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共同就《条例》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特色亮点等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了解,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后,甘肃省于2018年11月联合下发《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意见》,省公安厅先后出台了《依法处置家庭暴力案件执法指引》《全省公安机关反家庭暴力工作指南》,省综治办、省妇联等7部门联合建立省反家庭暴力工作协作联动机制,特别是“五中心联动”反家暴“靖远模式”得到全国妇联推广。2022年,《甘肃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正式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并全面主导立法工作,经过一系列立法程序,《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另据介绍,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以来,甘肃省法院制定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工作指南》,并于2023年1月开始实施。《指南》进一步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形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当事人在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无须依赖于离婚案件的诉讼程序;适当扩大了申请的形式和主体范围,规定了当事人因年老、残疾、病重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妇女联合会、村委会、居委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成立的老年人组织、救助管理机构等依当事人的意愿可以代为申请。《指南》突出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权益保护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加大了惩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