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徐阳晨
7月21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发布。《决定》在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方面,提出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等。
《决定》强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那么,如何破解当前存在的就业结构性矛盾?如何更高质量促进就业保障体系的构建?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邀请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学术秘书陆琪就《决定》中的重要部署进行解读。
民生领域改革细节和亮点满满
记者:《决定》中有关民生就业重要部署,释放出哪些信号?有哪些新提法和亮点?
陆琪:《决定》在民生领域的改革细节和亮点满满。特别是针对新业态、新就业人群,《决定》提出了扩大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覆盖面,也将解决很多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后顾之忧。同时,《决定》强调要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同时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特别是要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的发展,确保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社保权益,这是高质量就业中的重要一环。
同样,《决定》在明确要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的同时,特别强调了就业、教育、收入分配、医药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这意味着“完善就业优先战略”的落脚点不仅要针对最普遍的结构性就业矛盾,进行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还需要从就业周期出发,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把普惠性招聘、培训、大学生创业、就业困难人群保障等兜底措施做实做细,密织就业保障网络,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记者:针对目前人口结构变迁、经济结构调整、技术加速进步导致的就业结构性矛盾,您认为破解的关键点有哪些?《决定》给出了哪些启示?
陆琪:悠悠万事,民生为大。就业、增收、入学、就医、住房等既是百姓关切的焦点,也是长期以来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这次的《决定》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从人民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注重从老百姓急难愁盼中找准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
《决定》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彰显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取向。因此,在就业问题上,首先要倾听难题,正视“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剧、新就业形态涌现、就业领域一些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这一基本面。
其次,要以“就业困难群体”为先,了解他们的需求与就业公共服务之间的落差,多措并举稳岗拓岗、持续扩大就业“蓄水池”,逐步缓解就业高压,把“有没有”的问题解决在职业生涯的初期。同时,充分理解“高质量就业”,高度重视构建经济增长与就业提质扩容的良性循环过程中“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促进更高效率、更加可持续、更具幸福感的就业生态的形成。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是人民的利益所在、需要所在。
既要“提质”也要“扩容”
记者:《决定》明确,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如何理解就业中的公平含义?如何进一步重公平、促就业?
陆琪: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三中全会”便与“改革”紧密相连,三中全会承担着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使命。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延续与升华,总目标延续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基调,同时增加了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并进一步确立了机会均等,兜底保障的改革方向,针对经济高速发展中部分市场手段无法企及的领域加强民生保障,促使本次会议将“公平”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并且成为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实际上,效率和公平是一对孪生兄弟,经济发展需要效率,但高速发展过程中所积累的不平衡矛盾反而会制约经济发展的潜力,有赖更为公平的治理体系。公平是社会充满活力的必要条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公平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即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当然结果公平不是指结果均等,有差异的结果恰恰是公平的体现,才会产生激励效果,才能达到既公平又有效率的结果。
针对就业公平,起点公平即保证社会成员享有平等受教育和就业的权利。每个人不管他的出生、能力、背景如何,社会应为他的发展提供同样的机会,这就是起点公平。在现代社会中,教育对收入分配有着重要影响。受教育的程度不同,往往意味着就业能力的不同、机会的不同,也意味着将来收入的不同。
但值得注意的是,高质量就业一方面仍需要“提质”,另一方面则要迈向就业“扩容”。让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与有效稳定的就业规模、质量同步提升,如充分的就业机会、公平的就业环境、健全的人力资本、良好的就业能力、高效的匹配对接、合理的就业结构、和谐的劳动关系、完备的保障机制等因素会形成均衡稳定的就业生态,对于现代劳动力关系的融洽和提升至关重要,既发挥了人才要素的应有价值,也让就业对经济发展、消费、社会保障产生深度支持。
记者:就业是民生大计,高质量就业对于经济发展以及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意义体现在哪里?如何完善就业保障体系?
陆琪:共建才能共享,共建的过程也是共享的过程。近年来,“共同富裕”是经济发展热词,从就业保障体系“切口”看,高质量充分就业是广大劳动者参与社会生产、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前提,在“就好业”“好就业”的动态过程中,完善分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深化民生领域各项改革将有的放矢,深入民心。
遵循《决定》的重要部署,完善就业保障体系,一是应该突出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管理。如建立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就业影响和效应评估机制,吸引、组织好更多高科技人才、创业资源。二是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扎实做好兜底服务。促进脱贫人口和困难群众稳定就业,给予更多知识智力型、技术技能型岗位培训;保障农民工及其子女享受城镇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积极推进县域就业,让“家门口就业”成为稳定、有保障、有规模的就业渠道。三是完善新业态就业保障,做好新业态劳动力市场的统计监测及就业政策和法律实施的监督管理。四是强化失业保障,制定失业保险与再就业政策措施相结合的专项预案,深入调研人工智能、数字技术、低碳转型等应用对就业的影响,构建不同行业之间、不同业态之间的转岗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