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周丽婷
“我要跟他离婚,他现在不让我见孩子,法官请一定要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我……”
“我可以跟她离婚,但是我不信任她,不可能让孩子跟她,希望法官能理解、支持我……”
李某与王某的离婚纠纷“打到”了法院。原告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王某离婚,并向法官反映,为了争夺孩子抚养权,王某已将孩子抢走藏匿。原、被告为争夺孩子抚养权,矛盾异常激化。
面对这样的纷争,该如何化解?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长城大街人民法庭(以下简称长城法庭)庭长张冬梅开出了三张“秘方”:一是巧对话, 解对立;二是安排父母与孩子在“亲情会见室”探视相处;三是在“情感疏导室”对夫妻双方进行再疏导。
为了缓和双方矛盾,法官邀请妇联工作人员共同陪同李某到王某家中对孩子进行诉讼过程的探视,并找到双方“剑拔弩张”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根由——原来,双方都害怕对方不让探望孩子。
“王先生,我很理解您保护孩子的心理和努力,但是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如果以抢夺、藏匿等方式抢夺抚养权或者阻止对方探望,在确定、变更抚养关系等方面可能面临不利后果。”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都应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主张对女儿的探望权,过激行为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还可能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伤害。为了孩子健康成长,父亲、母亲的陪伴都不能缺少。”
法官和妇联工作人员既义正词严讲清“法理”,又感同身受讲透“情理”,努力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为了更妥善处理纷争,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法官将探视地点暂时约定在法庭的“亲情会见室”,等双方慢慢建立起信任基础后,再自行协商探视地点。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走进长城法庭“亲情会见室”,只见室内布置得温馨可爱,摆放有各种玩具、爬行垫等,如同一个简易的儿童乐园。
张冬梅告诉记者,2016年,长城法庭延伸司法调解手臂,探索设立亲情会见室,其用途主要有两个:一个是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带到法庭的孩子可安排在这里等候;另一个是案件审结后,有些当事人因为矛盾较深,不能确定对子女的探望地点,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安排在亲情会见室。
“在法官主持和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使夫妻双方在陪伴孩子玩耍的过程中,唤醒其对于亲情的渴望和对家庭的责任心,有助于修复家庭关系。”张冬梅介绍,自长城法庭“亲情会见室”设立以来,平均每年接待当事人在20~30人次,涉及案件20件左右,案件调解率在70%左右。
今年,长城法庭与秦皇岛市、区两级妇联联动,尝试借助文化路社区开办的“暖心港湾婚调驿站”,为子女探视再增加一个温馨场所,化解探望权难以执行的僵局。
此外,长城法庭还设有情感疏导室。在诉讼过程中,遇到有心理障碍的当事人,在征得同意的情况下,法官会把他们“请”到心理疏导室,由专业的心理咨询师,通过谈话、问答及心理治疗沙盘,找到问题的根源,并为他们制定心理疏导计划。自设立情感疏导室以来,共接待当事人32人,涉及案件24件,其中19件经心理疏导后调解成功,成功率80%。
“现实生活中,这种因夫妻感情破裂进而争夺抚养权的案例不在少数,这涉及家庭内部矛盾、夫妻情感冲突等诸多方面,解决起来需要付出更多的耐心、细心和同理心。因此,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关键是如何引导双方回归理性,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角度出发,更好地保护好子女利益。”张冬梅庭长深有体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