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姚建
■ 赵娜
山东省邹城市4000余名基层妇联干部、巾帼网格员、女党员、妇女代表、巾帼志愿者在每天走村入户中排查“鸡毛蒜皮”的“家庭琐事”,当家庭发生自身无法调解的矛盾时,她们耐心劝解;当邻里发生纠纷时,她们第一时间现场调解,被群众亲切地称为“邹大姐”。
近年来,邹城市妇联聚焦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以“家庭”为主阵地,通过常态走访+重点关注、上下联动+部门联通、课堂授课+情景演绎,积极探索“家事周周访 家事周周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打造“家事邹周解”工作品牌。
常态走访+重点关注,家事周周访更“精准”
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往往起因复杂、有较高的私密性,排查不到位、处理不及时容易激化矛盾,甚至造成伤害事件。因此,第一时间发现矛盾纠纷,并处置在萌芽状态尤为重要。为此,邹城市妇联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纳入全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在网格化管理服务的基础上,建立1+10+N常态化排查机制。1是1名妇联执委,10是10个微网格长,N是N户家庭。将每个大网格细化到以40至70户为单元的微网格,选出人头熟、情况明的女党员、妇女代表、巾帼志愿者等担任微网格长,每位村(社区)妇联执委作为网格长联系10个微网格。
对于存在矛盾激化隐患的重点家庭和人员,“邹大姐”们逐项登记、建立台账,由村(社区)妇联当天汇总上报至镇妇联。镇街妇联对基层摸排的重点家庭、发生过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家庭以及曾有家暴报警或投诉的家庭,与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进行分类评估和重点走访,每周至少走访一次,及时关注和掌握重点家庭、人员的变化,从源头上预防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导致“民转刑”案件发生。
上下联动+部门联通,家事周周解更“有力”
邹城市凫山街道的刘女士和李先生是重组家庭,婚前各育有一女,婚后共同育有一女,因孩子抚养等琐事争吵多次。家庭矛盾复杂、积怨颇深。看着三个年幼的孩子在父母的争吵中哭成一团,社区、街道两级妇联干部多次尝试调解均不成功。因牵涉到家庭财产纠纷,李先生一纸离婚诉状提交到邹城市矿区法庭,提出离婚。街道妇联将李女士家庭作为重点家庭上报至邹城市妇联。
详细了解问题症结后,邹城市妇联联合邹城市人民法院,组织婚姻家庭辅导专家和家事法官在邹城市矿区法庭(家事纠纷调解中心)“背对背”调解。经过“刚性约束+柔性力量”多元调解,两个人打开心结,重归于好。李先生当场撤诉:“谢谢孙鲁娟老师和张苗苗法官,我们的婚姻差一点儿因为冲动再次破裂。以后一定改变相处模式和处理问题的方式,给孩子们更多的安全感,陪伴孩子快乐成长。”
家庭矛盾纠纷不仅要第一时间排查,更要第一时间化解。对于走访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村(社区)妇联通过“劝、批、解、教”等多种方式,推动当事人依法、和平、理性处理家事纠纷。对于不好解决的,各镇街妇联联合司法所、派出所成立16支巾帼调解队,315名巾帼调解员组织提供困难帮扶、法律帮助、心理疏导、家庭关系调适等综合调解服务。
针对村(社区)、镇街妇联调处都有困难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由镇街妇联每周汇总至邹城市妇联。在邹城市政法委的支持下,联动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建立“家事邹周解”联席会议制度,对重难点矛盾纠纷事项进行研判会商,确保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同时,构建“4+16+N”(市、镇、村)的三级纵向家事调解架构。“4”即家事纠纷调解中心、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家事法律援助中心和“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等4家市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阵地,“16”即16个街镇实现“济爱家宁”婚姻调解阵地全覆盖,“N”即614个村(社区)婚姻调解室实现全覆盖,确保群众的“家事”有人管、有地说、能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