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开处方,客户直接取药”不可取
有媒体报道,为谋取利益,一些互联网医疗平台采用“先选购药品,再因药配方,甚至由人工智能软件自动生成处方”这样本末倒置的操作方式。“AI开处方,客户直接取药”的模式,使得处方开具、审核环节形同虚设,要么直接跳过开具处方这一流程,要么对用户上传的处方并不实际审核,这类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药品管理制度,也给患者用药安全埋下风险隐患。
线上“AI开处方”,以其便捷高效的特点受到欢迎。服务创新固然重要,但不可忽视的是规范操作、确保安全。技术革新为医疗服务带来的便利是我们乐见其成的,但任何创新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所以,线上“AI开处方”,首要是相关部门要加快出台针对性的文件规定,明确互联网医疗平台在处方开具、审核、药品销售等环节的责任与义务,严惩违规行为,形成有效的监管闭环;其次必须在严守法规、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稳步前行。
“纯净码”应成为全国标配
一些公共停车场离场扫码缴费时,或频繁跳转页面或要求关注公众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日前推出《深圳市商场停车场扫码缴费服务自律公约》,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三个一”(扫一次码、输一次车牌、缴一次费)快速扫码缴费“纯净码”。
深圳此次推出的快速扫码缴费“纯净码”,具有示范借鉴意义,应成为停车场所收费的统一标配。这不仅能提升消费者体验,更能保护消费者信息。期待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纯净码”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得到普及和广泛应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便捷的扫码缴费环境。
人脸识别,非必须可以不强制
“几天前,我用同城快递寄了一个文件,寄件的时候快递员要求我通过人脸识别验证身份,可下单之前我明明做过实名认证了,为什么还要再验证一遍?”近日,北京市民钟女士向记者反映了自己在寄快递时遇到了被要求人脸识别的情况。
众所周知,人脸信息属于敏感的个人信息,一旦泄漏或者被非法使用,将导致寄件人个人隐私或者利益受到侵害。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脸信息属于法律所保护的个人信息,处理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所以非必须可不强制使用人脸识别这一技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早明确寄快递不必“刷脸”,让寄件人的个人信息得到切实保护。
王慧莹 整理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