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玫
刷到那篇以“我舍不得丢弃,因为,那是你给我的东西啊”为题、思念故去亲人的文章后,我情不自禁地步入我的小书房,往书架的左上角看去,那套人民文学出版社于20世纪70年代出版的《红楼梦》,依然在那里。
书,是我外公的。他去世以后,我从他不多的藏书里挑出这套《红楼梦》珍藏起来,留作纪念。
外公在世的时候,总是以一件事来告诉别人我有多聪明——他说,我还不会走路的时候他或者外婆问我肉肉放在哪里?我马上就能准确地指向房梁。20世纪60年代,食物奇缺,冰箱还要等上20多年才走进普通人的家庭。家里好不容易买了点肉,舍不得一顿吃光,只要不是盛夏,外婆就会把剩下的用一根绳子扎起来挂到房梁上。那样做,肉就不易腐坏了吗?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在外公眼里,我是最聪明的孩子,而幼小的我也认定,外公是我最亲的亲人。
我出生后不到一年,母亲又怀孕了,我就被寄放到了外公外婆家。“文革”后,被定性为破落地主的外公开始在马路斜对面那家食堂里炸油条,那份工作需要外公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去店里生炉子、和面、揉面、发酵面团、做油条和大饼的面坯,以保证小店6点开门时顾客能准时吃到油条和大饼。我小,不知道经年累月地凌晨3点多钟起床对外公来说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所以就觉得,外公的上班时间真好。食堂的早市结束后,外公回家,下午2点半再去店里做油馓子等点心。中间这4个小时是外公的休息时间,就变成了我的时间。
外公家就在四平路溧阳路口,外公经常会牵着我的手走过四平路,再拐到长春路,然后穿过石库门小弄堂,我们就站在了四川北路上。从四川北路的四新点心店门口,我们继续出发,往南一直走到群众电影院,如果哪天外公精力和心情俱佳,我们就再往前走一走,走到海宁路口,再折返回家。那一路上,外公指着一块块店招牌教我识字。因为外公的启蒙,我报名上小学时,老师们对我能有那么大的识字量,大感惊异。
四平路溧阳路口的那个家,真是蜗居,到了夏天,连电风扇都没有的室内总是热得睡不着觉。外婆常常在家门口放两张竹躺椅,早早帮我洗了澡将我放到躺椅上,指着另一张躺椅命令外公看着我别让我下地东跑西颠。外公哪能看得住我?但他有杀手锏,给我讲故事。说是讲故事,其实是念书给我听,我听过他用浓重的苏北口音普通话念的《隋唐演义》,也听过他念郭沫若的《李白与杜甫》。《隋唐演义》我还能听懂个七七八八,对一个四五岁的小姑娘来说,《李白与杜甫》就是天书了!等我长大到想要知道为什么的年纪时,外公已经走了,我只能猜测,一个可能是,他手边没有他觉得更适合念给我听的书了;另一个可能是,读过几年私塾的他认定,不求甚解是让一个孩子爱上读书的好办法。
在外公外婆身边长到8岁时,我得回到父母那里上学了。道理我全懂,可是,突然间换了一个生活环境,哪里是一个小女孩马上能接受和适应的?所以,一到周末和寒暑假我就迫不及待地去外公外婆家,每一次离开时都要撕心裂肺地哭一场。幸亏外公帮助我养成了好读书的习惯,肿着眼睛躲进被窝里读书,能让我迅速开心起来。
小学读到三年级后,我便开始一厚本一厚本地读小说,《艳阳天》《金光大道》《征途》《壁垒森严》《新来的小石柱》《向阳院的故事》等等,都被我一一“征服”了。等从隔壁姐姐那里借到《第二次握手》手抄本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连夜读完后,爸爸从工厂图书馆借来的书已经不能满足我。
一个周末,外公照例踩着黄鱼车到学校来接我,我们在天擦黑时敲开外婆家的门,那时,外婆已经做好了饭。吃罢晚饭,就着昏黄的灯光,外公外婆会坐在八仙桌旁听我讲学校里的事——这时候,家里的主讲人已由外公变成了我。第二天早上,外公去上班后,我便站到他的小书架旁翻书,一眼就相中了秦瘦鸥的《秋海棠》。抽出来看了看内容简介,觉得是外公不允许我读的那种,便悄悄藏进了书包。还好,我又是连夜读完了这本书,第二天一早,我还没有起床,外公就敲响了我家的门,要回了他的《秋海棠》。外公也有“宽容”的时候,有一次,他竟然专门跑到我们学校,骗老师带我去看牙,其实是带我一起去看电影《红楼梦》。
1981年春天,外公刚退休就被查出患了癌症。上了手术台,医生发现肿瘤已殃及外公腹腔里的所有器官,就又匆匆缝上,夏天还没有到来,外公就走了,他都没等到我被大学录取的喜讯。每每想起外公被病魔折磨得嘴巴都包不住自己牙齿的样子,我就想哭。
外公的坟墓就在苏州城外。这些年里,家人总说陪你去给外公上上坟吧,告诉他这些年你发表了文章出了书,他一定会很开心的。我摇头拒绝。除非跟在舅舅阿姨身后去扫墓,因为有一件往事让我无法独自面对他。
那是20世纪70年代,自来水还没有通进家里,一家人的用水,都要有人提着两只水桶过一条四平路去四平支路的给水站拎回来。这个活儿,一直都由外公承担,或许,那时候,我的外婆、舅舅和阿姨们都认为,他们遭遇的不公平待遇,尤其是小舅舅当兵一事搁浅的原因,都是因为外公的成分导致的,因此外公必须为此付出代价。那是一个冬天的晚上,吃过晚饭外公照例去拎水,我们几个则围聚在外婆身边聊天儿,谁都没有意识到外公已经去了很久,直到他气急败坏地回来将两只被撞瘪的空桶扔进屋里……
多年过去,每每想起这件事,我就愧悔不已。我想向外公道歉,但,斯人已去,一句对不起又怎么够呢?此时“告白”,无他,只想让他知道我对他的思念绵长,亦希望这迟到的忏悔,他能听得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