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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法治创新案例

版面: 权益周刊 观察

“融”社会治理 “和”万家灯火

“融和法庭”织密“一站式”多元解纷网


    ▲ 海安法院在全市范围内建成15家“融和法庭”,服务半径延伸至村居。

    ▲ 海安法院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从源头化解纠纷。

    ■ 吴振宇 顾建兵

    “融和法庭”,是指集诉前调解、网上立案、在线开庭、远程接访、普法宣传、类案指导、数助决策等多种功能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是将司法力量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迈上更高台阶的创新举措。

    目前,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以下称“海安法院”)已建成15家“融和法庭”,实现所有区镇100%全覆盖,相关经验做法入选2024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法院创新案例、江苏智慧法治创新年度案例、江苏数字法院创新案例一等奖。

    “融和”诉前保全 多元解纷加速度

    2020年10月,胡某因购房向徐某借款80万元,约定于2024年1月31日前归还,并以该房屋作为担保,但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徐某多次催要,胡某一直未能如约还款。2024年5月12日,徐某得知胡某将该房屋挂在中介机构处待出售,因担心胡某将该房屋卖出后自己的债权无法得到保证,遂到海安法院要求对胡某的房屋进行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立案法官得知这一情况后,当场指导徐某通过“融和法庭”门户平台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并于当日对徐某的申请材料进行立案审核。为尽快实现保全目的,承办法官在收案后即对案件进行审查,在审核认为徐某的申请符合诉前财产保全裁定后,第一时间作出准许诉前财产保全裁定,并再次依托“融和法庭”平台将该案移送执行保全实施部门,联合推进保全进程。执行局保全团队根据徐某提供的财产线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完成了对被申请人胡某银行账户的查询和资产冻结。随后,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胡某与徐某就借款偿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顺利结案。

    典型意义   

    诉前财产保全是防止被申请当事人恶意转移财产、实现申请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快速高效的诉前财产保全是保证案件在后续审结后能够得到实质性处理的重要保障。海安法院以“融和法庭”平台为依托,加强诉讼服务事项集约管理,将诉前调解、网上立案、在线庭审、案件执行、涉诉辅助、网格融合、典型案例、普法宣传等各类诉讼服务事项集约至中心平台,优化诉前保全、登记立案、诉调对接等程序衔接机制,持续推动多元解纷加速度。

    “融和”法律援助 用爱解纷暖人心

    小倩因患有先天性疾病,被诊断为智力二级残疾,且家庭较为贫困,享受国家残疾人保障,并被列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016年,小倩与小伟经人介绍相识,小伟在知晓小倩智力情况下同意与小倩交往,并于同年9月结婚。因小倩不能生育,二人于2018年领养了一个女儿。

    婚后,两人感情尚可,但近年来夫妻关系出现裂痕。2022年小伟外出打工,对小倩及女儿漠不关心。2024年6月,小倩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其与小伟的婚姻关系,并主张女儿的抚养权。

    因小倩缺乏诉讼能力,海安法院立案人员得知这一情况后,通过“融和法庭”平台中集约的司法救助项目,启动涉残案件绿色通道,安排驻庭调解员接待处理。此外,属地司法所在收到“融和法庭”的相关信息后,安排法律援助人员与小倩对接,对其进行法律援助。

    在调解正式开始前,“融和法庭”调解员多次与当事人及代理人进行沟通,就案件事实、调解方案等予以商讨;在调解过程中,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调解员专门放慢语速、控制调解节奏,从家庭生活不易、生活酸甜苦辣及亲人期盼入手,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相关法律规定,有序引导、依法调解。最终,经过数个小时的耐心劝导,小倩和小伟逐渐解开心结,并表达了和好的意愿,向法庭申请撤诉,这起特殊的离婚纠纷落下帷幕。

    典型意义   

    守望相助,弱有所扶。“融和法庭”坚持能动司法原则,通过集约司法救助、府院对接等平台项目,采取上门诉讼服务+支持起诉+法律援助+诉前调解等相对灵活的方式办理涉残案件,努力满足残疾人群体的多元司法需求,为残障人士撑起保护伞、打开方便门,让司法服务无障碍,最大程度减轻残疾当事人的诉累,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温度。

    “融和”专业机构  一站服务便群众

    2023年8月,刘阿姨在驾驶电动自行车回家途中与小陈所驾车辆发生碰撞,致使刘阿姨踝关节损伤、肋骨骨折,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小陈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刘阿姨的伤情经过治疗得到缓解后,起诉要求小陈以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1.5万元。

    因刘阿姨在治疗结束后并未作伤残鉴定,小陈虽对事故承担全责无异议,但认为刘阿姨提出的各项损失缺乏相应依据,且诉请过高,难以接受。

    考虑到伤残司法鉴定既耗时、又费钱,承办法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启动“融和法庭”对接中心集约的专业机构服务,连线鉴定机构派驻的法医,由法医就刘阿姨伤情所需的营养期限、误工期限、护理期限出具咨询意见,过程公开透明且免费,十分便利。

    法医在认真审查了刘阿姨提供的门诊病历、CT报告、诊断报告等材料后,耐心与当事人沟通,指导三方对营养期限、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进行充分协商,详细阐述了赔偿项目的适用标准,综合考量后就刘阿姨伤情所需的营养期限、误工期限、护理期限出具了具体的咨询意见。刘阿姨、小陈以及保险公司对此意见都表示认可,未提出异议,现场专业机构咨询工作顺利完成。后承办法官以该咨询意见为基础开展调解工作,三方很快达成共识,顺利结案。

    典型意义   

    “一站式”诉讼服务,是“融和法庭”重点打造的司法便民利民工程。以道路交通案件为例,“融合法庭”联手立案庭、保险公司、专业鉴定机构等不同主体,共同创建了“源头介入、阳光鉴定、保险参与、诉调结合”的工作模式,形成了集约司法鉴定、保险理赔、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立案审判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本案中法医连线调解现场,是“融和法庭”深入践行“融和”理念的一次有益尝试,有助于更好解答当事人对司法鉴定中存在的疑问,在便利当事人的同时,推动矛盾纠纷的快速化解。

    “融和”现代科技 智慧解纷不打烊

    2024年2月28日下午,小张急忙跑到海安市李堡镇综合治理中心“融和法庭”接待窗口,向值班人员咨询法律问题。

    “您好!我家里人得了病在医院治疗,急需用钱,我有一笔款到期了还没有收回,但是债务人小胡在新疆,我联系不到他没法要钱,您能不能帮帮我?”

    听到小张的话,调解员急忙打开“融和法庭”平台记录相关信息,并回复道:“你放心,交给我,虽然他人在新疆,我有办法联系他。”

    第二天,调解员就告诉小张:“我们联系到了对方,他对欠你货款的事没有抵赖,只是说现在手头不宽裕,能不能协商分期付款。我们约个时间,组织你们双方到‘融和法庭’来协商,你看行吗?”“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联系对方了,我同意协商,但对方在新疆怎么签协议?”“我们有‘融和法庭’服务平台,可在线调解、签署协议。”

    随后在调解员的组织下,小张来到“融和法庭”在线庭审办公室,与千里之外的小胡进行视频连线、在线调解。最终,小张与小胡达成分期付款协议。调解员还指导双方向“融和法庭”递交了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申请材料,“融和法庭”于当天对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确认协议有效并制作、在线送达了司法确认裁定书。

    典型意义   

    “融和法庭”借助资源和科技的融入,积极整合支云庭审、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江苏微解纷等多元解纷线上服务平台,打造全域全时诉服务模式,实现智慧解纷不打烊。此外,“融和法庭”借助网络终端设备拓展覆盖的空间维度,通过设立人民法院远程审判办公协助点,当事人“足不出镇”即可参与上诉案件庭审、调解,完成异地调阅档案等跨区域跨层级诉讼事项的就地办理。本案纠纷的高效在线化解是“融和法庭”常态化运行的一个缩影,是海安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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