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见习记者马伟 发自拉萨 近日,西藏自治区党委社工部、自治区妇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妇联组织全覆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加快推动“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和工作覆盖,力争到2027年6月底,通过单独组建、行业统建、区域联建、纳入村(社区)妇联组织等方式,实现“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全覆盖;建立与相关部门定期共享数据信息的常态化机制,对新增组织及时跟进建立妇联组织或纳入妇联组织体系。
《实施方案》指出,“三新”领域可以建立妇女联合会、妇女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组织形式也可从实际出发灵活设置。妇女人数在15人以上、条件成熟的,可建立妇女联合会;妇女人数在8人以上15人以下的,可建立妇女委员会或妇女工作委员会;妇女人数在8人以下的,可建立妇女小组。对暂不具备建立条件的,也可从实际出发灵活设置,如通过发展为团体会员、探索网上妇联等,实现有形有效覆盖。
《实施方案》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强化工作落实;坚持示范引领,加大“三新”领域女性群体在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评先评优中的推荐力度,注重吸纳“三新”领域优秀女性担任各级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妇联执委、兼职副主席等,积极培育妇女工作骨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