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因车祸休学能否索要休学损失?

  小王是一名高中生。一天清晨,小王骑电动自行车上学,在一个交叉路口被唐女士驾驶的轿车撞伤,交警部门认定唐女士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肇事车辆投保了某保险公司交强险和商业险,事故发生时在承保期内。遭遇车祸后,小王被迫办了休学和留级手续,需要重新学习一年。小王治疗结束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随后向保险公司和唐女士索赔,索赔项目除包括医药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外,还包括一年休学损失费用,但对方以休学损失不属于法定的财产损失项目为由拒绝赔偿。请问,小王有权要求对方赔偿休学损失吗?

  王林冰

  王林冰,你好!

  小王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其休学损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对照该规定可以看出,对于中小学生因被侵权而产生的补课费、学费、生活消费支出等休学损失,目前尚不在明确列举的赔偿项目范围。

  但应当指出,上述条文是关于一般赔偿范围的规定,所列举的赔偿项目仅是几种比较典型的费用支出,实践中并不限于这些赔偿项目。没有列举的项目不等于不需要赔偿,不能因民法典未明确列举而无视受害人的必要损失。根据民法公平原则,“有损害才有赔偿,无损害就无赔偿”,对人身损害的赔偿要坚持赔偿与损害相一致的原则。

  本案中,小王作为在校高中生,身份具有特殊性,其因本起事故造成伤情休学一年,是无奈的选择,不仅影响了学业,也延误其参加工作的时间,增加一年的生活消费支出,该笔损失与本次交通事故具有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依法属于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保险公司和唐女士应当予以填平,否则将显失公平。至于小王休学损失的具体数额,可以按其受伤时的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予以确定。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潘家永

中国妇女报热线 7中学生因车祸休学能否索要休学损失? 2024-11-25 2 2024年11月2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