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王女士是一家知名企业的员工,她的日常工作时间从早上9点到晚上9点,每天工作12个小时。然而,在一天繁忙的工作结束后,公司要求她在年会上跳舞,这一要求让王女士感到无法接受。面对王女士的拒绝,公司管理层并没有表现出理解和支持的态度。相反,公司以“顶撞领导”为由,解除了与王女士的劳动合同。
公司为了所谓的年会等节庆活动,不惜牺牲员工的休息时间,强制要求员工参与,如此违背员工个人意愿的做法不仅不能达到凝聚人心的效果,还会引发员工的反感。对于不肯屈从的员工,动辄以违背公司意志等类似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此简单粗暴的做法不仅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涉嫌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更对企业的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