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全国妇联等18部门印发办法

保护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安全 维护困境儿童合法权益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景韵润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景韵润 发自北京 为依法做好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工作,规范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使用,保护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困境儿童合法权益,近日,民政部、全国妇联等18部门联合印发《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困境儿童个人信息,是指以纸质、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困境儿童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网信部门要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网络运营者加强网络信息筛查排查,发现披露泄露困境儿童个人信息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

  《办法》规定,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儿童关爱服务活动期间,需要处理困境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限于开展活动所必需的最小限度和范围,并做好相应的保护工作。民政部门在组织实施社会救助、慈善帮扶、关爱服务时,要依法保护困境儿童个人信息。监督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有关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提高信息保护意识。

  《办法》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规范困境儿童个人信息的处理,不得违规披露、泄露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处理不满十四周岁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应当取得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任何组织和个人发布通讯、新闻等涉及困境儿童特定身份的,应当事先告知必要性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依法征得困境儿童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后方可发布,同时做好技术处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困境儿童标签化,不得利用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博眼球、赚流量,不得利用困境儿童个人信息进行募捐、直播带货等。

中国妇女报要闻综合 2保护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安全 维护困境儿童合法权益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景韵润2025-01-24 2 2025年01月2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