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姚建 发自济南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山东创新普惠育幼服务体系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要求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和建设要统筹考虑托育需求,争取到2025年年底,能够提供托位10万个左右。
据介绍,“十四五”以来,山东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339所、新增学位32万个。截至2024年年底,全省幼儿园总数达1.97万所,在园幼儿254万人,幼儿园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0%以上。特别是农村地区,山东推行农村幼儿园镇村一体化改革,92%的乡镇幼儿园实现了“镇村一体化”管理,有力提高了农村幼儿园的质量和水平。
据介绍,山东将采取措施扩容托幼融合“增托位”。鼓励所有具备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基础上,坚持应招尽招的原则,广泛开设托班,同时根据2~3岁幼儿的特点,对托班环境设施进行改造,要求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和建设要统筹考虑托育需求,争取到2025年年底,能够提供托位10万个左右。
突出惠民利民“减负担”。山东要求所有普惠性幼儿园开设的托班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按普惠性价格收费。坚持“财政支持一块、税费减免一块、单位分担一块”原则,将幼儿园开设的托班与学前班一样给予财政保障;幼儿园开设托班免缴增值税;单位职工子女入托,单位可报销照护孩子的部分费用,切实减轻孩子养育负担。
由于2~3岁幼儿身心较为脆弱,需要更加专业精心地呵护保障。山东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托育相关专业,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专业能力建设,指导各幼儿园与附近定点医院、专家团队建立应急响应机制;要求充分发挥家委会作用,幼儿园可以探索家长轮值陪护照料机制,为托育幼儿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山东将托班幼儿与学前班幼儿一并纳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系统登记管理,与其他幼儿一样也享受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保障。将托班教师与其他教师一样也纳入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享受同等激励保障待遇。将幼儿园托班管理纳入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动各地各园充分挖掘托育资源,让更多适龄婴幼儿在家门口找到适合的“成长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