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长秦村的“渔里问道”和美乡村示范片区(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徐昱/摄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高越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中,提出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增进农民福祉。为此,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采访了多位专家进行解读。
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筑牢幸福根基
健康,是幸福生活的基石。《规划》明确提出,要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开展老年和妇幼健康、优生优育服务,因地制宜建设公共健身设施。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杨穗表示,农民的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效率、家庭经济稳定以及乡村社会的和谐程度。然而,当前我国城乡之间在基本医疗卫生的服务质量、可及性、医保待遇、卫生技术人员水平等方面仍存在显著差距。
为此,杨穗建议,要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健全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农民就医负担,预防因病致贫返贫。同时,要加强县域医疗服务能力,优化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大基层医疗机构基础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经费保障机制,着力缩小城乡医疗保障和卫生服务差距,增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有效增进农民的健康福祉。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教授张栋认为,建设健康乡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健康中国战略在农村的具体实践,对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及乡村全面振兴至关重要。
张栋指出,健康乡村建设的首要目标是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具体而言,《规划》关于健康乡村建设涉及“治已病”和“治未病”两个层面。“治已病”从看得好病和看得起病两方面为农村居民架起了健康保障的防护墙;而“治未病”的理念覆盖全生命周期,不仅关注老年人的健康,还涵盖了妇幼健康和优生优育服务,实现了从生命起点到终点的全方位健康保障。这不仅有助于降低全生命周期中的疾病风险,提高整体健康水平,还将促进健康公平,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健康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表示,此次《规划》提出了未来三年的目标。在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方面,虽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已经取得很大进步,但农村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资源仍然比较薄弱。要加强县域医疗服务体系的供给能力,提升医疗保障的力度,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等,防止因病返贫。同时,针对城乡居民保险的一些少数脱保等参保难题,要强化相关措施,探索新的机制。
健全养老服务网络,温暖乡村“夕阳红”
农村养老,是亿万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规划》提出,要完善基础民生保障,健全养老服务网络,根据各地情况和农民实际需求,推进敬老院等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质增效,积极发展互助养老,坚决不搞“一刀切”。
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分中心研究员全芳指出,农村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率高。一方面,农村家庭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较弱,空巢老人、留守老人数量多,缺乏充足的物质供给和精神慰藉;另一方面,公共养老服务有待改善,一些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规模、服务能力有限,而民办机构和设施覆盖率低、服务质量不高。
为此,全芳建议,要加大对农村互助养老的政策支持,探索互助养老多元经费筹集机制、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加大农村养老设施的建设力度,促进医养结合。同时,要鼓励村民积极参与互助养老服务,发挥基层党组织、老年协会、社会组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慈善组织、志愿者等力量,形成多元化互助式养老服务提供主体。
张栋认为,《规划》关于健全养老服务网络的最大亮点在于“根据各地情况和农民实际需求”和“不搞‘一刀切’”。这一提法避免了因忽视地域差异导致的资源浪费与需求错配,例如部分地方盲目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不切实际地大力推广某种养老服务模式等。《规划》提出“因地制宜”的核心在于以需求为导向的精准施策,不同地区养老需求差异显著,要激活基层能动性,允许地方结合文化传统和经济水平选择适配模式,同时高效利用资源,优先填补服务空白区域。
杨穗表示,要进一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切实强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民生的底线思维,加快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步伐,并通过医疗、照护等其他社会保障项目的发展与衔接,共同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权益。要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发展以居家为基础、医养相结合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成年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经济支持和情感慰藉。
《规划》还提出,要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张栋表示,《规划》明确提出要“落实”“调整机制”,这意味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将迎来更为稳定的预期,能够有效推动乡村振兴的实现。
房连泉也表示,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相对较低,并与各个地方的财政经济条件挂钩。他建议,要将基础养老金和贫困县最低收入水平或家庭可支配收入水平挂钩,每年实行一定幅度的增长,从而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做好关爱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幸福感
全芳表示,《规划》中“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增进农民福祉”这一部分主要围绕乡村全面振兴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民生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出补短板、优服务、强支撑等具体的对策建议,通过一系列群众可感可知的举措,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规划》提出,要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关心关爱服务,这体现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兜底保障及赋能功能。全芳认为,要进一步优化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普惠托育服务等各项机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教育培训和卫生健康支出,培育人力资本,提升其发展能力。
《规划》还提出“提升农村社区服务设施效能,鼓励群团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参与建设管理和提供服务”。全芳指出,这可以有效打破政府单一投入、片面投入的局面,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发挥群团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贴合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根据群众需求和特殊群体服务需要优化服务设施布局,促进服务设施的共建共治共享,在为农村居民提供便利服务的同时,提升服务设施效能。
张栋也指出,当前农村社区服务设施面临“重建轻管、资源闲置”等现实矛盾,政府单一供给存在财政压力过大、服务精准性和质量不高以及资源利用率低下等问题。而群团组织、合作经济组织以及社会组织等则具有其独特的优势。
“妇联等群团组织扎根基层、群众信任度高,可快速响应留守儿童关爱、妇女就业等需求。”张栋表示,各类组织共同参与社区服务设施管理和服务,通过专业化分工、资源整合与社区共建,可以推动实现财政减负、服务提质、治理增效,有助于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村民参与”的乡村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