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为所有妇女和女童”,联合国妇女署列出包括气候正义在内的六项具有变革性的行动

切实保障气候行动中的性别平等和社会公正

□ 王海媚

  □ 王海媚

  近年来,气候正义逐渐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一项重要原则,其强调关注气候变化对贫困人群、妇女和女童等处境不利群体的影响,提倡推行公平公正的应对措施。在此基础上,联合国妇女署推出女性主义气候正义,制定“承认”“重新分配”“代表性”和“补偿”四大原则,以期切实保障气候行动中的性别平等和社会公正。

  当下,正值北京世妇会召开30周年,联合国妇女署发起“使2025年成为女性主义关键之年”的倡议,围绕“为所有妇女和女童”列出六项具有变革性的行动,其中就包括气候正义。女性主义气候正义恰好为积极践行《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更好应对气候危机,为所有妇女和女童创造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的生存环境提供了有益路径。

  气候正义主张保护处境不利群体权利

  气候正义的提法可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的环境运动的核心主张“环境正义”。当时的研究发现,贫困人群和有色人种受到环境污染的影响更为严重,这促使人们反思环境政策与社会公正之间的关系。

  在20世纪90年代的气候谈判中,全球南方国家指出,气候变化主要由发达国家引起,发展中国家及处境不利群体是气候变化的主要受害者,应重视全球气候行动中的正义问题。

  1992年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体现了气候正义原则:“缔约方应该在公平的基础上,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保护气候系统以造福人类今世后代。”2002年的《巴厘岛气候正义原则》指出气候变化的影响主要由小岛屿国家、女性、青年、老年人等群体承担,明确了气候正义的27项基本原则。2015年的《巴黎协定》强调了性别平等和气候正义的意义:“缔约方在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时,应当尊重、促进和考虑它们各自对人权、健康权……以及性别平等、妇女赋权和代际公平的义务。”“注意到在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时,对某些群体而言气候正义的重要性。”

  没有性别平等就没有气候正义

  性别因素在气候正义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正如乌干达气候活动家瓦妮莎·纳卡特所说:“没有性别平等就没有气候正义。”

  究其原因,首先,性别不平等导致女性在气候变化中更具脆弱性。妇女受到气候灾害的影响更大,如1991年孟加拉国飓风灾害造成14万人遇难,其中90%是女性。不仅如此,灾后幸存女性还需要面对艰难的处境。联合国的数据显示:“2023年,气候灾害导致全球数百万最脆弱的女性和女孩流离失所,使她们面临性别暴力、童婚等有害行为的威胁,并增加了怀孕和分娩期间可预防死亡的风险。”而且气候变化还强化了女性的不利处境,气候变暖导致疟疾、登革热等疾病高发,而女性正是此类疾病的易感染和高危人群。

  其次,性别不平等使女性被排挤在全球气候决策之外,她们的利益和实际需求常常被忽略。而女性拥有应对气候变化的经验和智慧,理应被承认并发挥重要作用。联合国数据表明,妇女负责世界粮食生产的一半,在发展中国家该比例高达80%。而且妇女往往是气候灾害的第一反应者,需要识别灾害、救助儿童和老人、照顾伤病人员和帮助社区重建。她们的经验应该被纳入应对气候危机的政策和具体措施中。同时,妇女还拥有推动变革的能力,妇女一直在领导各类气候运动,倡导使用清洁能源、回收资源、减少浪费等。比如妇女在可再生能源部门的贡献越来越大,目前女性在太阳能行业的占比为40%,高于其在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的占比22%。再如肯尼亚“第三周”项目支持400多名女企业家推广太阳能灯和改良炉灶等技术,惠及50多万人,减少了当地森林砍伐。

  进一步确保妇女权利

  2023年,联合国妇女署发布《女性主义气候正义:行动框架》,推出女性主义气候正义并制定具体行动框架,以期在世界不断接近气候“临界点”之际,进一步确保妇女权利。报告指出,气候变化使得妇女必须面对灾害中的高风险、经济适应能力较弱、无偿照护负担加重和暴力和歧视上升等不利处境。女性主义气候正义旨在“构建一个所有人都能享有完整人权、免受歧视,并在健康、可持续的地球上繁荣发展的世界”。

  因此,要实现女性主义气候正义可以从四个方面着力:第一,承认女性的权利、劳动和知识,在制定气候政策时应优先保障女性及其他处境不利群体的权利,纳入女性的知识与专业技能,以促进更有效的气候行动;第二,重新分配资源,构建性别响应型社会保障体系,以促进女性获得就业机会、土地、教育和技术,确保她们能从绿色转型中受益;第三,提升妇女和其他边缘化群体在气候决策中的代表性和有效参与;第四,提供补偿,承认全球北方国家对历史性和持续碳排放负有最大责任,并确保资金流向最脆弱国家及处于气候变化前线的草根女性组织,同时,建立“损失与损害基金”,针对性别暴力上升或无偿照护工作增加带来的经济/非经济损失/损害,对女性提供补偿。

  女性主义气候正义还特别强调倾听全球南方国家的声音,主张充分考虑全球南方国家女性农民的困境。目前,由女性占多数的小型农业正在生产全球三分之一的粮食,但由于缺乏资金支持和土地权利保障,她们难以开展气候适应型农业。对此,应建议支持女性小型农业,推广气候适应型农业,增强其可持续生计能力。扩大社会保障体系,防止粮食不安全进一步恶化。推动对全球南方进行债务减免,使其有更多资金投入可持续粮食生产。

  (作者系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研究》编辑、博士)

中国妇女报环球女界 4切实保障气候行动中的性别平等和社会公正 □ 王海媚2025-03-19 2 2025年03月19日 星期三